假結婚
假結婚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與另一人舉行婚禮或登記結婚,但實際上並非真正以配偶的身份生活的行為。目的例如藉此辦理移民、到外地工作、遵從家人意願、享受政府給已婚人士的福利、權利等。
假結婚移民
西方國家對於新移民資格的評估都有一套綜合評估標準,一般來說,學歷越高,年紀越輕,在移民目的地國的親戚越多,就越容易移民。比如,澳大利亞移民部規定獨立技術移民的及格分數是120分(截至2008年初),同時,還規定若移民申請人在澳大利亞有近親屬,願意贊助該申請人移民,則該申請人可以獲得15分的加分;若移民申請人的配偶也滿足獨立技術移民的基本申請資格,則夫妻二人雙雙加5分;如果和澳大利亞公民結婚並穩定同居2年以上,則申請人可以申請成為澳大利亞公民。
這樣,有的申請人如果分數不夠,則會選擇能幫助自己實現移民的人士假結婚,獲得身份以後再離婚。幫助申請人成功移民的假結婚對象一般會獲得一定數目的報酬。
案例
2015年10月,報章報導揭發香港定慧寺住持釋智定於2006年8月17日與小她15年的香港人劉建強結婚,生於吉林省出生的她取得香港永久身分證,來港後改名為龍恩來,寶蓮寺文件證實釋智定於2002年才正式出家,成為定慧寺的住寺及監院。而其第一任「丈夫」劉建強早年已在內地出家。[1]出家後釋智定再與一名內地和尚結婚,以協助他取得香港戶籍[2][3]。
一梁姓男子一直沒有獲得北京落戶資格。2019年5月,梁姓男子經人介紹認識了姜姓女子,姜姓女子承諾可以通過結婚的方式辦理北京戶口,雙方簽訂《委託協議書》,約定落戶費用為35萬元,先期支付15萬元,其餘費用在戶口遷入北京並且與對方離婚後付清。辦理期限為三年半,如未能辦成則全額退還所有款項。協議簽訂後,梁姓男子按約定向姜姓女子支付了15萬元,姜女士為梁姓男子的妻子介紹了北京人王姓男子,安排他們簽訂《婚前財產協議》並辦理了結婚登記。然而由於北京落戶政策發生變化,梁姓男子的妻子最終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將戶口遷入北京。梁姓男子要求姜姓女子退還已支付的15萬元並賠償自己利息損失。最終北京朝陽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委託協議書》無效,判決姜姓女子退還梁姓男子已支付的費用,駁回其他請求。[4]
其他
在同性婚姻不合法的地區,有些同性戀情侶為了與情人享有合法夫妻的權益,就與另一對異性的同性戀情侶一起假結婚為兩對夫妻,然後與自己的伴侶享受政府給合法夫妻的權利。
參見
參考資料
- ^ 香港古剎女住持 涉與兩僧假結婚. 星島日報. 2015-10-12 [2015-10-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 ^ 定慧寺女住持嫁兩和尚疑假結婚 入境處調查. 蘋果日報. 2015-10-13 [2015-10-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8-27).
- ^ 將入稟高院促解除職務 定慧寺成立接管會 要求智定交還捐款. 星島日報. 2015-10-13 [2015-10-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5) (中文).
- ^ 为取得北京户口“假结婚” 法院判协议无效退还费用. [2023-0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