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駹
冉
甲骨文稱冉駹為「冉」或「尨」,冉駹的巫師為商王朝重要貞人。西漢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於冉駹夷的北部地區設立汶山郡,治所在汶江道(今四川茂縣)。[1]冉駹地區自然條件差,當地居民無力繳納 賦稅,導致反抗。漢宣帝地節三年(前57年),併入蜀郡為北部都尉。其山有六夷七羌九氐,各有部落。其王侯通曉漢文文書,律法嚴重。重視婦女。死則燒其屍。土氣多寒,盛夏冰還不化,所以冉駹夷人冬天避寒,入蜀為傭人,夏天回家避暑。隋朝開皇八年(588年)冉駹羌作亂,攻汶山、 金川二鎮,沙羅率兵擊破。
注釋
- ^ 《華陽國志·蜀志》記載:「元鼎六年,以廣漢西部白馬為武都郡,蜀南部邛都為越巂郡,北部冉駹為汶山郡,西部笮都為沈黎郡,合置二十餘縣」。《四川郡縣誌》:「元鼎六年(前111年)平西南夷,以邛都為越巂郡、以笮都為沈黎郡、以冉駹為汶山郡。」
延伸閱讀
[編]
參考文獻
- 《漢書·西南夷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