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傑(1963年),上海人。漢族天津大學化工系中間體及染料專業畢業。

畢業後分配到酒泉鋼鐵公司,歷任安環處技術員、副科長、科長,焦化廠科長、車間主任、廠長助理、副廠長,生產處副處長,焦化廠廠長,總經理助理兼總經理辦主任等職。2000年3月,任酒鋼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常委、董事、山西翼城鋼廠建設總指揮。2004年3月,任甘肅省國資委副主任、黨組成員。同年11月,任白銀有色金屬(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委副書記。2007年9月,任甘肅省環境保護局黨組書記、局長。2009年6月,任甘肅省環境保護廳黨組書記、廳長。2011年7月,任酒泉鋼鐵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副書記。

2013年,當選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甘肅地區代表[1]。2015年5月7日,甘肅省紀委發布消息:酒泉鋼鐵公司董事長、黨委副書記馮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組織調查[2]。因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2015年7月31日,甘肅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罷免其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3]。2015年10月,甘肅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酒泉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黨委副書記馮傑(正廳級)以涉嫌受賄罪決定逮捕[4]

2019年10月18日,天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馮傑犯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對已扣押在案的贓款贓物判決依法沒收,上繳國庫。檢方指控馮傑在2000年至2015年利用其擔任酒泉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山西宏陽鋼鐵有限公司建設工程總指揮、白銀有色金屬(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甘肅省環保廳廳長、酒泉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便利,受賄人民幣3170.910674萬元。並對共計折合人民幣3189.402149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5]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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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二百八十九》,出自《明史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