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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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錢,錢幣學術語,廣義上指中國歷代流通貨幣中由官方鑄錢局鑄造的圓形方孔錢,民間俗稱「麻錢」;狹義上專指明朝和清朝按其本朝定制由官方鑄錢局鑄造的銅錢,以區別於前朝舊錢和私鑄錢。所謂定制是指銅錢的樣式、銘文、重量、成色均有明確的規定。[1]
歷史
乾隆年間開始鑄造發行於新疆南部的紅錢(或稱新疆紅錢),是清代制錢中的特殊品類,紅錢在樣式、規制、鑄造技術方面和內地、北疆各鑄錢局鑄行的制錢均是相同的,但錢質、幣值、流通範圍、重量、厚度、背文等方面則有不同,論述時常以「紅錢」和「制錢」對稱。紅錢為純銅鑄造,而制錢的含銅量為六成或七成;與制錢的幣值比率為1:5,僅限在南疆地區使用;紅錢重量最初為兩錢,由於錢幣直徑相同,厚度要比制錢的厚;背文方面,紅錢背面的鑄局名稱除滿文外還有維文。[1]
宣統二年(1910年),清廷頒布《幣制則例》,改以銀元為本位。中國制錢制度至此終結,但並未宣布制錢作廢,中華民國建立以後仍有少量制錢流通。[2]
特殊制錢
大錢
紅錢
機制制錢
術語
版別
移范:可分為疊字、搖頭、複式和倒字四種,其中疊字指錢文有小幅移動,搖頭指旋轉30°,複式90°,倒字180°,但應注意,部分倒字並不屬於移范。[3]: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