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式分解
因式分解,在這裡是指多項式因式分解(英語:Polynomial Factorization[註 1]),在數學中一般理解為把一個多項式分解為兩個或多個的因式[註 2]的過程。在這個過後會得出一堆較原式簡單的多項式的積。例如單元多項式可被因式分解為。又如二元多項式因式分解為。如果我們允許多項式係數從整數擴大到複整數,那麼可被因式分解為。通常分解獲得的每個因式要是不可約多項式(irreducible)。也就是不能再分解了。
因式分解定理
數域F上每個次數 的多項式 都可以分解成數域F上一些不可約多項式的乘積,並是唯一的,即如果有兩個分解式
其中 和 都是數域F上的不可約多項式,那麼必有 ,而且可以適當排列因式的次序,使得
,其中 是一些非零常數
分解方法
公因式分解(抽)
原則:
1、分解必須要徹底(即分解後之因式均不能再做分解)
2、結果最後只留下小括號
3、結果的多項式首項為正。 在一個公式內把其公因子抽出,例子:
-
- 其中, 是公因子。因此,因式分解後得到的答案是:
-
- 其中, 是公因子。因此,因式分解後得到的答案是:
公式重組(拼)
透過公式重組,然後再抽出公因數,例子:
添項法(增)
透過添項然後減掉,然後再抽出公因數,例子:
分項法(拆)
透過分裂某項,然後再抽出公因數,例子:
- 其中, 可以被拆成 和 。所以, 可以被寫成 。因此,
- 其中, 可以被拆成 和 。所以, 可以被寫成 。因此,
十字交乘法
十字交乘法(cross method),也叫做十字相乘法。它實際上是拆項法的一個變形,只不過用十字形矩陣來表示。
兩個n次方數之和與差
兩個立方數之和
- 可分解為
兩個立方數之差
- 可分解為
兩個n次方數之差
兩個奇數次方數之和
一次因式檢驗法
一個整係數的一元多項式 ,假如它有整係數因式 ,且p,q互質,則以下兩條必成立:(逆敘述並不真)
不過反過來說,即使當 和 都成立時,整係數多項式 也不一定是整係數多項式 的因式
另外一個看法是:
一個整係數的n次多項式 ,若 是f(x)之因式,且p,q互質,則:(逆敘述並不真)
參見
注釋
延伸閱讀
- Burnside, William Snow; Panton, Arthur William (1960) [1912], The Theory of Equations with an introduction to the theory of binary algebraic forms (Volume one), Dover
- Dickson, Leonard Eugene (1922), First Course in the Theory of Equations, New York: John Wiley & Sons
- Fite, William Benjamin (1921), College Algebra (Revised), Boston: D. C. Heath & Co.
- Klein, Felix (1925), Elementary Mathematics from an Advanced Standpoint; Arithmetic, Algebra, Analysis, Dover
- Selby, Samuel M., CRC Standard Mathematical Tables (18th ed.), The Chemical Rubber 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