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彥章(9世紀—939年5月25日[1]),字繼徽,晚唐軍閥、五代十國馬楚開國者馬殷部下大將。

姚彥章
出生9世紀
唐朝
逝世939年5月25日
馬楚
職業馬楚將領

唐朝年間

姚彥章生年不詳,汝南人。少年時沉勇倜儻,有智略武略。[2]乾符年間,黃巢起事,姚彥章家鄉的奉國軍節度使秦宗權招募豪俊,姚彥章與馬殷等便加入其麾下。姚彥章善用鐵槊,其鐵槊重百餘斤,上馬時舞得疾如旋風,觀者都認為他是壯士。後來秦宗權稱帝,派孫儒南渡淮河,姚彥章在孫儒軍中,助其攻占廣陵。後楊行密宣城敗殺孫儒,姚彥章和馬殷都追隨孫儒別將劉建鋒向西南行進,最終占領武安軍,劉建鋒成為其節度使。[3]姚彥章領聽直軍,最受親信。[4]

乾寧三年(896年)四月,劉建鋒因與長直兵陳贍妻私通,被陳贍所殺。諸將殺陳贍,迎行軍司馬張佶為留後。張佶正要入府接受推戴時,他的馬突然對他又踢又咬,傷其左髀。他自認為這是惡兆,轉而推薦馬殷為留後。當時馬殷為都指揮使,奉劉建鋒先前所命,正在攻打先前反叛劉建鋒的將領蔣勛和鄧繼崇占據的邵州。張佶與姚彥章商議迎馬殷,於是派姚彥章率所部去邵州以牒文召歸馬殷。[5]馬殷起初猶豫,姚彥章勸他受任:「公和劉龍驤、張司馬是一體,現在龍驤遇禍,司馬傷髀,天命和人望都在公這裡,舍公其誰?」馬殷便留下親從都副指揮使李瓊繼續攻打邵州,命姚彥章率眾先回,自己也回到武安軍部潭州,接手軍鎮。[4]張佶復為行軍司馬,代馬殷主攻邵州事,[6]並於次年克邵州,擒蔣勛。[7]

姚彥章以功遷長直都指揮使。光化元年(898年)五月,因姚彥章推薦,馬殷發起戰事,意圖占領衡州永州道州連州郴州。姚彥章還推薦李瓊為嶺北七州游奕使主此事,馬殷同意。馬殷軍隨後占領這五州並將它們置於馬殷控制之下。[7]馬殷後又任姚彥章為靜江軍行軍司馬[2][8]、監軍府事,遷檢校工部尚書橫州刺史。[4]

楚國年間

唐朝滅亡後,馬殷成為自己領地楚國的實際統治者楚王,名義為取代了唐朝的後梁的封臣。控制嶺南地區的清海軍節度使劉隱曾派弟弟劉岩試圖分別占領容州高州。但劉岩被寧遠節度使龐巨昭和高州防禦使劉昌魯所退。但劉昌魯自認為終究不能抵擋劉隱再次進攻,於開平四年(910年)寫信給馬殷,以州歸附。龐巨昭也遣小吏間道納款於馬殷。十二月,馬殷派時任澧州刺史的姚彥章與捉生指揮使張可求領馬步軍八千人去迎接龐巨昭、劉昌魯等三千餘口到楚地。當姚彥章行經容州時,龐巨昭裨將容南指揮使莫彥昭試圖說服龐巨昭伏擊之,龐巨昭拒絕,並殺了莫彥昭,也以軍鎮歸附馬殷。馬殷以姚彥章權知容州事,[9]姚彥章到高州,遣士兵護送龐巨昭、劉昌魯及其家族、士卒千人到楚都城長沙。[10][11]

乾化元年(911年)十二月,在馬殷請求下,後梁帝朱晃任姚彥章為寧遠軍節度副使,權知容州。當時劉隱已死,劉岩繼立。當月,劉岩反攻容州。馬殷派都指揮使許德勛桂州兵援助姚彥章,但姚彥章不能守,帶着容州的百姓和府庫回到長沙,使得劉岩接手了容州和高州。[12]

乾化三年(913年)八月,姚彥章指揮楚水軍攻打楚國東北鄰國吳國治下的鄂州。吳派池州團練使呂師造為水陸行營應援使。但呂師造尚未到鄂州,姚彥章即撤軍。[12][13]

龍德元年(921年),楚國遭受辰漵蠻攻擊。十二月,姚彥章率軍相抗,將其擊敗。[14]

後梁滅亡後,馬殷又成為其後繼者後唐的封臣。同光二年(924年)九月,馬殷弟馬存被任為遙領寧遠節度使,可見姚彥章已不在任。天成二年(927年)八月,後唐皇帝李嗣源加馬殷為楚國王。馬殷因而建立了一套參照帝國政府的政府結構。他以姚彥章為左丞相,許德勛為右丞相。[15]長興二年(931年)閏五月,由衡州刺史遷昭順軍節度使(時屬吳,遙領)。[16]四年(933年)十月,以昭順軍節度使兼武安軍副使為檢校太尉同平章事[17]清泰二年(935年)二月,加兼侍中[4][18]後晉天福四年五月初四·乙巳(939年5月25日),去世於昭順軍節度使任上[1]

評價

  • 《十國春秋》論曰:彥章具述天人,指畫進退,贊襄之力居多。

注釋及參考文獻

  1. ^ 1.0 1.1 《舊五代史》卷七十八高祖紀四
  2. ^ 2.0 2.1 《十國春秋》卷七十二
  3. ^ 《舊五代史》卷一百三十三
  4. ^ 4.0 4.1 4.2 4.3 《九國志》
  5. ^ 《新五代史》卷六十六
  6. ^ 《資治通鑑》卷二百六十
  7. ^ 7.0 7.1 《資治通鑑》卷二百六十一
  8. ^ 馬殷於光化三年(900年)控制靜江,表李瓊為節度使,姚彥章受任當在900年或之後。見《資治通鑑》卷二百六十二
  9. ^ 《十國春秋·楚武穆王世家》
  10. ^ 《資治通鑑》卷二百六十七
  11. ^ 《十國春秋·劉昌魯龐巨昭傳》
  12. ^ 12.0 12.1 《資治通鑑》卷二百六十八
  13. ^ 在這場戰事中,姚彥章被稱為寧遠節度使,但後來他又被稱為寧遠節度副使,似誤。
  14. ^ 《資治通鑑》卷二百七十一
  15. ^ 《資治通鑑》卷二百七十六
  16. ^ 《舊五代史》卷四十二
  17. ^ 《舊五代史》卷四十四
  18. ^ 《舊五代史》卷四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