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羅摩笈多-斐波那契恆等式
定理
這個恆等式說明了如果有兩個數都能表示為兩個平方數的和,則這兩個數的積也可以表示為兩個平方數的和。例如,
(1)和(2)都可以用展開多項式的方法來證實。(2)可以通過把(1)中的換成來得出。
這個等式在整數環和有理數環中都成立。更一般地,在任何的交換環中都成立。
它在數論中有很多應用,例如費馬平方和定理說明任何被4除餘1的素數都能表示為兩個平方數的和,則根據婆羅摩笈多-斐波那契恆等式,任何兩個被4除餘1的素數的積也都能表示為兩個平方數的和。
證明
而若將 與 互換位置,即可得
相關等式
與複數的關係
如果 、 、 和 是實數,那麼這個等式與複數的絕對值的乘法性質是等價的,也就是說:
由於
兩邊平方,得
根據絕對值的定義,
用範數來解釋
在 、 、 和 是有理數的情況中,這個等式可以解釋為域 的範數是積性的。也就是說:
- 且
而且
所以,這個等式就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