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潤宇(1879年—1960年),字子涵江蘇吳縣人。清朝及中華民國政治人物、律師、畫家。

孫潤宇
個人資料
字子涵

生平

他是清朝舉人,早年畢業於北洋大學堂預科,後赴奉天任教習。1904年,他留學日本,入法政大學。1908年,他畢業獲法學士。歸國後,他曾任民政部憲政籌備委員、陸軍部統計科科長、財政學堂、高等巡警學堂及法政學堂教習。[1][2]

中華民國成立後,民國元年(1912年)他任北京政府內務部警務局局長、高等警察學校校長、江蘇律師協會會長。 民國2年(1913年),他當選國會議員,又被選為憲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同年加入國民黨,10月,他脫離國民黨,與張耀曾丁世嶧等人另組民憲黨。民國3年(1914年),他任中國駐日本公使館一等參贊。民國5年(1916年),他任外交委員會理事。同年,國會第一次復會,他仍任議員。後來,他當選外交委員會理事,並任執業律師,同時參與組織憲政討論會。民國7年(1918年),他任安福國會眾議院議員。民國13年(1924年),他任北京政府國務院法制局局長、第二次顏惠慶內閣的國務院秘書長。1926年7月,他再度任國務院秘書長及法制局局長。[1][2]

1927年,他去職,在天津任執業律師。1934年程克天津市市長時,他任天津市政府秘書長。1935年程克去職之後,他改任天津市政府顧問。[2][3][4]

抗日戰爭爆發,日軍占領華北後,他加入天津市治安維持會,任該會委員、總務局長。[5]後來他任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的河北省公署總務廳廳長、秘書長[2],華北礬土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6]

1960年,孫潤宇逝世。[2]

他是知名國畫家,曾經參與湖社。1930 年,湖社在天津舉辦畫展取得成功,天津籍文化人如嚴智開王良生、孫潤宇等人希望成立湖社天津分會。[7]

參考文獻

  1. ^ 1.0 1.1 何智霖 編,閻錫山檔案:要電錄存,台北:國史館,2003年,第449頁
  2. ^ 2.0 2.1 2.2 2.3 2.4 周棉,中國留學生大辭典,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永久失效連結]
  3. ^ 邵延淼 等編,辛亥以來人物年裡錄,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1994年,第282頁
  4. ^ 華北事變資料選編,鄭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394頁
  5. ^ 天津租界談往,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第35頁
  6. ^ 天津商會檔案匯編, 1937-1945,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028頁
  7. ^ 何延喆. 二十世纪前半期的天津绘画. 天津美術學院. [2012-0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