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槺榔,是臺灣嘉義縣朴子市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市東部北側。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括大葛里東部、仁和里不含東南端及北部東側凸出部分的西北端,以及太保市的東勢里西部北側凸出部分的西部中段。[1][2][3][4]

歷史

台灣日治初期,小槺榔地區為一街庄(舊制街庄),稱為「小槺榔莊」,隸屬於大槺榔西堡。該莊北與雙溪口莊為鄰,東與蒜頭莊東勢藔莊頂港仔墘莊為鄰,南邊為馬稠後庄,西邊為大槺榔莊[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11日,全台設置二十廳,該莊隸屬於嘉義廳[5]1904年(明治三十七年)2月15日,該莊編入「大槺榔區」,隸屬於嘉義廳。[6]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25日,全台整併二十廳為十二廳,該莊仍隸屬於嘉義廳[7]1910年(明治四十三年)1月18日,各區管轄區域調整,該莊改隸屬於嘉義廳的「樸仔腳區」。[8]

1920年(大正九年)10月1日,全台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莊改制為「小槺榔」大字,隸屬於臺南州東石郡朴子街新制街庄)。[9]

戰後朴子街改制為朴子鎮,隸屬於臺南縣,大字亦改制為里。1950年(民國39年)10月25日,雲、嘉、南分治,朴子鎮改隸屬於嘉義縣[10]1992年(民國81年)9月10日,朴子鎮升格為縣轄市朴子市

聚落

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為小槺榔,在日治期初期的官方地圖上已有記載[1]

交通

省道台82線又稱「東西向快速公路-東石嘉義線」,經過本地區南部邊界地帶西側,並在邊界外不遠處的鄉道嘉45線交會處設有祥和交流道。由此可快速前往台82線沿線各地,或連接國道1號國道3號[1][2][11]

縣道168號又稱「嘉朴公路」,是東石至中莊的道路,經過本地區中部。由該道路西行可前往朴子市朴子市區、東石鄉,並止於東石市區;東行可前往太保市水上鄉,並止於中莊的縣道165號轉角路口。[1][2][11]

鄉道嘉44線是頂港仔墘至春珠的道路。[1][2][4][12]

鄉道嘉45線是蒜頭糖廠至馬稠後的道路。[1][2][4][12][13]

鄉道嘉45-1線是朴子永和至鹿草馬稠後的道路,也是省道台82線(東西向快速公路-東石嘉義線)的平面側車道。[1][2][4][13]

鄉道嘉46線是雙溪口至大槺榔的道路。[1][2][4]

鄉道嘉58線是雙溪口至太保的道路。[1][2][4][12]

鄉道嘉58-1線是仁和至東勢的道路。[1][2][4][12]

學校

博物館

大型醫療院所

參考文獻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臺灣堡圖. 臺灣總督府. 1904年.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日治行政區_街庄(1990年代)圖層.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2021-08-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30). 
  3. ^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行政區_村里界【NLSC】圖層.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2021-08-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30). 
  4. ^ 4.0 4.1 4.2 4.3 4.4 4.5 4.6 嘉義縣朴子市行政區域圖. 中華民國內政部. 2005年12月. 
  5. ^ 明治三十四年府令第六十六號. 臺灣總督府府報. 1901-11-11, 第1054號: 16–17. 
  6. ^ 嘉義廳廳令第一號街庄名及街庄長管轄區域變更. 明治三十七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 1904-02-15: 0013. 
  7. ^ 明治四十二年府令第七十五號·廳位置及管轄區域. 臺灣總督府府報. 1909-10-25, 第2819號: 69–83. 
  8. ^ 明治四十二年告示第三號·街庄社名竝區長役場ノ位置. 臺灣總督府府報. 1910-01-18, 第2873號: 21–46. 
  9. ^ 台灣總督府、台灣日日新報社合編 (編).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 成文出版社. 1921年. 
  10. ^ 王世慶. 重修臺灣省通志·卷七 政治志·建置沿革篇.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1991-06-30. 
  11. ^ 11.0 11.1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行政區_鄉鎮區界【NLSC】圖層.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2021-08-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30). 
  12. ^ 12.0 12.1 12.2 12.3 嘉義縣太保市行政區域圖. 中華民國內政部. 2005年12月. 
  13. ^ 13.0 13.1 嘉義縣鹿草鄉行政區域圖. 中華民國內政部. 200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