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衛

明朝特務機關制度

廠衛中國明朝各種直屬皇帝情報政治警察機構的總稱,其作用是暗中偵察各級官員的言行舉止,掌握情報,在特許下可以不經由正式司法機構的的審判過程,而判決並處罰犯人,該機構反映了明朝帝王獨裁統治的特色。廠衛包括明太祖所設立的錦衣衛明成祖所設立的東廠明憲宗時由宦官汪直所設的西廠明武宗時宦官劉瑾設立的內廠內行廠),其中除錦衣衛外官,其長官指揮使通常由皇帝親信就任外,這類機構多由宦官直接掌管,對各級官員有強烈牽制的作用。

評價

明末嘉興府生員沈起堂曾論曰:「明不亡於流寇,而亡於廠衛。」[1]

參考文獻

  1. ^ 靜志居詩話》卷二二
廠衛
錦衣衛 | 東廠 | 西廠 | 內行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