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述元(1956年11月),男,漢族山東梁山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法學家。

生平

1974年3月參加工作,1978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河南大學政治教育系本科畢業,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刑法專業讀碩士研究生畢業,西南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專業在職博士研究生畢業,法學博士,二級大法官。

1974年3月,任河南修武縣郇封公社知青。1976年12月,任解放軍34137部隊戰士、文書。1978年9月,在河南大學政治教育系學習。1982年7月,任解放軍34137部隊排長。1982年12月,任河南省武警總隊新鄉市支隊排長、副連職幹事、政治指導員。1985年9月,在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刑法專業讀碩士研究生。

1988年7月,任最高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廳幹部(其間於1989年9月至1990年7月,借調中央政法委中央清查工作辦公室)。1990年8月,任中央政法委研究室二處副處長。1993年3月,任中央政法委研究室綜合處處長。1995年5月,任中央政法委研究室副主任(其間於1996年4月至1997年8月,兼任香港回歸慶典籌委會安保小組辦公室副主任;1998年10月至1999年12月,兼任澳門回歸安保小組辦公室副主任)。2001年2月,任中央政法委研究室主任(其間於2001年9月至2004年7月,在西南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法學博士學位;2006年5月至2007年5月,掛職任北京奧組委副秘書長兼安保部副部長)。2007年7月,任中央政法委研究室主任兼執法監督協調室主任。2008年8月,任中央政法委辦公室主任。

2009年7月,任中共黑龍江省委政法委副書記,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代院長。2010年1月,任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中共黑龍江省委政法委副書記。

2015年12月,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接替黃爾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1]。2016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迴法庭庭長[2]

2013年,當選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黑龍江地區代表[3]。2018年1月,當選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4]。2020年11月,不再擔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5]

參考文獻

  1. ^ 黑龙江省高院院长张述元调任最高法院副院长. 澎湃新聞. [2015-1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9). 
  2. ^ 江必新、景汉朝、李少平、张述元获任最高法巡回法庭庭长. 澎湃新聞. [2016-12-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2-26). 
  3.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张述元. 全國人大網. [2013-03-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1-28). 
  4.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 網易. [2018-01-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1-27). 
  5. ^ 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陈武、贺小荣、张述元、杨春雷职务. 中國經濟網. [2020-11-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6).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職務
前任:
南英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2009年7月-2015年11月
繼任:
石時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