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從吉(951年—1020年),字慶之北宋衢州信安縣(今浙江省衢州市)人,慎知禮之子。

慎從吉為吳越王錢俶女婿,在吳越國任元帥府長史。跟隨錢俶歸宋,授太子右庶子。擔任散秩三十年,以文酒自娛。宋真宗景德初年,上言求領事務,於是判刑部,非常留意法律。各地州縣所奏成案多有糾駁,糾察在京刑獄,拜為右諫議大夫,判吏部銓。所至務察,多請對陳事。改給事中大中祥符中,權知開封府。因為兒子納賄而被削官。天禧年間起為衛尉卿。後以光祿卿致仕,不久去世。喜歡賦詩,工於醫術,家富愛財,晚年為官多受賄,輿論鄙視他。

參考文獻

  • 宋史》卷二百七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