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季英(1906年2月28日—1997年11月29日),又名繼英湖北黃安檀樹崗程維德村人,中國工農紅軍新四軍中國人民解放軍高級將領。

任新四軍第四支隊政委時的戴季英

生平

早年革命與紅軍時期

早年就讀於武漢啟黃中學、武漢省立第一中學。192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1927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27年11月,參加黃麻起義,任黃麻起義總指揮部成員,同時兼任七里坪農民義勇隊總指揮。黃麻起義失敗後,轉移到黃陂縣木蘭山區堅持鬥爭。1928年春,黃麻起義武裝餘部改編為中國工農革命軍第7軍,戴季英擔任第7軍黨委委員(軍長吳光浩)。同年5月,擔任中共黃麻縣委書記兼共青團黃麻縣委書記,併兼黃安縣地方武裝指揮部總指揮,發動農民進行武裝鬥爭。10月,他被選為中共鄂東特委委員。 1929年12月,他當選為中共鄂豫邊特委候補委員。

1931年6月中共鄂豫皖省委成立時,任省委委員,省委政治保衛局審訊科長。1932年4月,戴季英任紅四方面軍二十五軍74師政委。紅四方面軍反圍剿失敗撤出鄂豫皖蘇區後,留在鄂豫皖堅持鬥爭。1933年4月8日,重建紅二十五軍時任軍政委兼第74師政治委員、鄂東北游擊總司令,成為堅持鄂豫皖根據地鬥爭的重要領導人之一。他指揮了「郭家河戰鬥」、「潘家河戰鬥」。

同時,戴季英在紅二十五軍內部展開肅反。1934年11月,戴季英改任紅二十五軍政治部主任,參加長征。在紅二十五軍政委吳煥先陣亡後,改任二十五軍參謀長,進入陝北後歷任中共陝甘晉省委常委、西北革命軍事委員會政治保衛局局長。戴季英在保衛局長任上,於10月初將高崗習仲勛馬文瑞劉志丹等逮捕。[1],劉志丹遭嚴刑拷打,紅26軍營級以上、陝甘邊地方縣級以上幹部全部遭到關押,習仲勛差點被活埋[2]

中央紅軍到達陝北後,張聞天主持為劉志丹等平反舉行的黨的活動分子會議,宣讀了《中共西北中央局黨務委員會關於戴季英、聶洪鈞二同志在陝甘區域肅反工作中所犯錯誤的決議》:「這種錯誤的主要責任,應該由當時主持全部肅反工作的戴季英(當時的保衛局長)及在前方主持肅反工作的聶洪鈞當時的軍委主席)二同志負責之。戴季英同志在保衛局工作上還犯了許多嚴重錯誤,本應受到黨的最嚴重處分,因估計到他長期參加國內戰爭,為黨工作很久,特決議從輕給予他以最後警告,對聶洪鈞同志給以嚴重警告。」

1942年底,在延安召開西北高幹會議,全面否定了1935年所作的陝北肅反「必要性」的結論,重新定性陝北肅反為「左」傾機會主義路線惡性發展的產物,作出了《中央關於一九三五年陝北(包括陝甘邊及陝北)『肅反』問題重新審查的決定》,在四項決定中的第二項中:「重申對戴季英、聶洪鈞兩同志的原處分仍然有效」。經中共中央正式批准,中共中央監察委員會於1960年4月通過了《關於郭洪濤同志幾個歷史問題的審查意見》,指出陝北肅反事件「應當由當時中央代表派駐陝北代表團書記朱理治等同志負政治上的主要責任,直接負責的是陝北保衛局長戴季英、陝北軍委會主席聶洪鈞」。

抗戰內戰時期

抗戰爆發後,戴季英出任新四軍第四支隊副司令員(司令員高敬亭)。在此期間,戴季英與安徽中共組織組建了新四軍江北游擊縱隊。1939年6月,高敬亭被葉挺錯誤處決後,改任第四支隊政治委員兼政治部主任、代司令員。[1]1940年作為七大代表回延安,進入中共中央黨校學習。1944年,被派到河南出任中共河南區黨委書記、八路軍河南軍區政治委員暨人民抗日軍政委。抗戰勝利後,河南軍區主力整編為中原軍區第一縱隊,戴季英任中共中央中原局委員、中原軍區副政委、中原軍區第一縱隊政委。1946年中原突圍,任鄂西北軍區政委。之後,歷任中共河南省委第二副書記、中原臨時人民政府財經委員會主任等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戴季英任河南省委常委兼開封市委書記,戴季英自恃功高,與河南省主要領導人張璽吳芝圃劉傑劉建勛等不和。1951年底,戴季英給毛澤東寫信,對河南省委領導進行了攻擊,要求讓自己做中央委員,河南省委書記。毛澤東看後稱「戴季英已經不可救藥了。」[3]毛澤東當即給中央辦公廳批示:「共產黨不需要戴季英這樣的高級幹部。這樣的人,應該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永不啟用。」[4]

1952年2月12日,河南省委即作出了開除戴季英黨籍、公職的決定。1952年2月22日的《人民日報》上全文刊登了《中國共產黨河南省委員會關於開除戴季英黨籍的決定》。1955年10月11日,中共七屆六中全會上,毛澤東在做結論時說道:「誰不犯一點錯誤呢?無論是誰,總要犯一些錯誤的,有大有小。不可救藥的人總是很少的,比如陳獨秀張國燾高崗饒漱石,還有陳光、戴季英。除了這樣極少數之外,其他的人都是能夠挽救的,都是能夠經過同志們的幫助去改正錯誤的」[5]。1959年,他被認定對陝北肅反負主要責任,不久即被判入獄15年[6]。1982年後,戴季英被解除監視,搬進河南省委北院原省委書記潘復生住過的房子裡居住。1984年4月經中共中央書記處批准予以平反,恢復黨籍、省級幹部待遇。

1997年11月29日在鄭州病逝。

家人

父親戴壽雲,大革命時期曾與董必武有過交往,屬於支持革命的開明知識分子。1933年冬,父親被作為共党家屬被活活燒死 母親吳氏:被當地土豪打死。 弟兄五人:除戴季英外,其餘四個兄弟全部為革命犧牲。

  • 二哥戴季倫,畢業於湖北省立第一師範學校,是黃安早期革命運動的領導人之一,曾為中共黃陂縣委書記、鄂豫邊革命委員會常委、皖西北特委常委兼宣傳部長等職,在皖西北紅二十五軍的肅反中當作改組派錯殺。

參考

  1. ^ 1.0 1.1 戴季英的是非功过. [2014-07-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8-09). 
  2. ^ 习仲勋回忆西北肃反:主席晚来几天,我就被活埋了. 人民網. 2012-12-27 [2015-10-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06) (中文(簡體)). 
  3. ^ 方莉:《毛澤東批示永不啟用的開國元勛》,《黨史縱橫》,2010年第7期,第31頁
  4. ^ 开国元勋戴季英为何被毛泽东打入“冷宫”?. [2014-07-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5. ^ 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四:关于思想斗争.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 人民出版社. 1977: 207–208. 
  6. ^ 金一南. 苦难辉煌. 北京: 作家出版社. 2015: 420. ISBN 978-7-5063-79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