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維師
戴維師(1505年—?),字秉文,浙江紹興府蕭山縣人,竈籍,明朝政治人物。
戴維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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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監察御史 | |
籍貫 | 浙江紹興府蕭山縣 |
字號 | 字秉文 |
出生 | 弘治十八年(1505年)六月十六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黃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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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十年(1531年)辛卯科浙江鄉試第四十三名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會試第二百五十二名,登第三甲第一百名進士[1][2]。授中書舍人,二十一年五月選授山東道試監察御史,十月實授,二十二年四月因擅自笞打兵馬指揮鄭思賢、金夏,損其牙牌,被降職為江西布政司都事。
家族
參考文獻
-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七年戊戌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