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國旗
捷克共和國國旗呈長方形,長寬之比為2:3。旗面由藍、白、紅三色組成。左側為藍色等腰三角形。右側是兩個相等的梯形,上白下紅。
用途 | 國旗、民用旗(海)、政府旗(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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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 2:3 |
啟用日期 | 1945年4月3日 |
形式 | 白紅二條橫旗、左邊為藍色三角形,頂角至旗幟一半。 |
歷史
這面旗的作者有點爭議,但是旗幟學家同意加洛斯拉夫‧庫爾莎(1875-1950),一個國內事務部門的檔案保管人,為目前的旗出現的最初作者。 旗在1920年3月30日捷克國民議會官方批准(ČSR)。在捷克斯洛伐克社會主義共和國時期,總統旗加上捷克斯洛伐克國徽的標誌,1989年天鵝絨革命之後停止使用。
設計
顏色標準 | 藍 | 白 | 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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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tone | 287 | 192 | |
網頁顏色標準 | #11457E | #FFFFFF | #D7141A |
RGB | 17-69-126 | 255-255-255 | 215-20-26 |
歷史國旗
納粹德國保護國時期
國旗 | 國家 | 使用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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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希米亞和摩拉維亞保護國 | 1939年-1945年 | |
波希米亞和摩拉維亞保護國 | 1939年-1945年 |
捷克斯洛伐克時期
國旗 | 國家 | 使用年份 |
---|---|---|
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 | 1918年-1919年 | |
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 | 1919年 | |
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 | 1920年 | |
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 | 1920年-1939年 | |
捷克斯洛伐克流亡政府 | 1939年-1945年 | |
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 | 1945年-1960年 | |
捷克斯洛伐克社會主義共和國 | 1960年-1990年 | |
捷克斯洛伐克聯邦共和國 | 1990年-1992年 | |
捷克社會主義共和國 | 1969年-1990年 | |
捷克共和國 | 1990年-1992年 |
軍艦旗
總統旗
比例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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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用日期 | 1993年 (1918年) |
設計者 | 伊日·勞達 (Jiří Louda)[1] |
另一個捷克捷克共和國的官方旗幟是捷克共和國總統的旗幟。 它於1918年首次被引入捷克斯洛伐克總統職位。 當前版本是由藝術家伊日·勞達設計的,[1] 於1993年成立獨立的捷克共和國時通過並使用。
之前的版本
相似旗幟
「特里薩克蒂」旗(1973-1988年)
特里薩克蒂旗是馬來西亞砂拉越州前州旗,州旗圖案與捷克國旗相似。藍色三角形代表沙撈越人民的團結,紅色代表勇氣和毅力,白色代表誠實和純潔。[2]
外部連結
參考文獻
- ^ 1.0 1.1 Zomrel heraldik Jiří Louda, autor českého štátneho znaku a prezidentskej zástavy. Aktuality.sk. 2015-09-02 [2015-09-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29).
- ^ 馬來西亞沙撈越馬克穆爾·達拉姆,第50頁。馬來西亞信息部,沒有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