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伯(?—?),氏,名字已失考,是施父的兒子,魯惠公的孫子[1]魯國大夫。

施伯
魯國大夫
本名姓:
氏:施
國籍魯國
父母父:施父

生平

前685年,齊桓公回國即位,任命鮑叔牙執掌國政,鮑叔牙辭謝,向齊桓公推薦了管仲,並建議向魯國提出請求讓管仲回來。齊桓公認為,施伯是魯君的謀臣,如果知道要起用管仲,一定不會把人交出來。鮑叔牙回答,只要告訴魯國打算在群臣面前處死管仲,那麼魯國就會交出管仲。齊桓公便派人按鮑叔牙所說的那樣去魯國要人。[2]

魯莊公詢問施伯如何處置這件事。施伯回答說:「這不是想處死他,而是要起用他來執政。管仲是天下的奇才,他所效力的國家,一定會稱霸於諸侯。讓他返齊,必將會長久地成為魯國的禍患。」魯莊公問:「那怎麼辦呢?」施伯答道:「殺了他把屍體交還給齊國。」魯莊公準備處死管仲,齊國使者告訴魯莊公,齊桓公想親自處決管仲,如果不把他活着帶回去在群臣面前施刑示眾,還是沒能達到要求。於是魯莊公派人把管仲捆縛起來交給齊國使者。[3][4]管仲回國後,被齊桓公拜為下卿,執掌國政。[5]

其他

  • 《管子·匡君大匡》:桓公問於鮑叔曰:「將何以定社稷。」鮑叔曰:「得管仲與召忽,則社稷定矣。」公曰:「夷吾與召忽,吾賊也」,鮑叔乃告公其故圖。公曰:「然則可得乎?」鮑叔曰:「若前召,則可得也;不亟,不可得也,夫魯施伯知夷吾為人之有慧也,其謀必將令魯致政於夷吾,夷吾受之,則彼知能弱齊矣,夷吾不受,彼知其將反於齊也,必將殺之。」公曰:「然則夷吾將受魯之政乎?」其否也?」鮑叔對曰:「不受,夫夷吾之不死糾也,為欲定齊國之社稷也,今受魯之政,是弱齊也。夷吾之事君無二心,雖知死,必不受也」,公曰:「其於我也,曾若是乎?」鮑叔對曰:「非為君也,為先君也,其於君不如親糾也,糾之不死。而況君乎?君若欲定齊之社稷,則前迎之。」公曰:「恐不及,奈何?」鮑叔曰:「夫施伯之為人也,敏而多畏,公若先反,恐注怨焉。必不殺也。」公曰:「諾」。施伯進對魯君曰:「管仲有急,其事不濟,今在魯。君其致魯之政焉,若受之,則齊可弱也。若不受,則殺之。殺之,以說於齊也,與同怒,尚賢於已。」君曰諾,魯未及致政,而齊之使至,曰:「夷吾與召忽也,寡人之賊也,今在魯,寡人願生得之,若不得也,是君與寡人賊比也。魯君問施伯,施伯曰:「君與之,臣聞齊君惕而前驕,雖得賢,庸必能用之乎?及齊君之能用之也,管子之事濟也。夫管仲天下之大聖也,今彼反齊,天下皆鄉之,豈獨魯乎?今若殺之,此鮑叔之友也,鮑叔因此以作難,君必不能待也,不如與之。」
  • 《管子·匡君小匡》:桓公自莒反於齊,使鮑叔牙為宰,鮑叔辭曰:「臣,君之庸臣也,君有加惠於其臣,使臣不凍飢,則是君之賜也,若必治國家,則非臣之所能也,其唯管夷吾乎!臣之所不如管夷吾者五:寬惠愛民,臣不如也。治國不失秉,臣不如也。忠信可結於諸侯,臣不如也。制禮義可法於四方,臣不如也。介冑執枹,立於軍門,使百姓皆加勇,臣不如也。夫管仲民之父母也,將欲治其子,不可棄其父母。」公曰:「管夷吾親射寡人中鈎,殆於死今乃用之可乎?」鮑叔曰:「彼為其君動也,君若宥而反之,其為君亦猶是也。」公曰:「然則為之柰何?」鮑叔曰:「君使人請之魯。」公曰:「施伯,魯之謀臣也。彼知吾將用之,必不吾予也。」鮑叔曰:「君詔使者曰:寡君有不令之臣在君之國,願請之以戮群臣,魯君必諾。且施伯之知,夷吾之才,必將致魯之政,夷吾受之,則魯能弱齊矣,夷吾不受,彼知其將反於齊,必殺之。」公曰:「然則夷吾受乎?」鮑叔曰:「不受也,夷吾事君無二心。」公曰:「其於寡人猶如是乎?」對曰:「非為君也。為先君與社稷之故,君若欲定宗廟,則前請之;不然,無及也。」公乃使鮑叔行成,曰:「公子糾親也,請君討之。」魯人為殺公子糾。又曰:「管仲仇也,請受而甘心焉。」魯君許諾。施伯謂魯侯曰:「勿予,非戮之也,將用其政也,管仲者,天下之賢人也,大器也,在楚,則楚得意於天下。在晉,則晉得意於天下。在狄,則狄得意於天下。今齊求而得之,則必長為魯國憂,君何不殺而受之其屍。」魯君曰:「諾。」將殺管仲,鮑叔進曰:「殺之齊,是戮齊也,殺之魯,是戮魯也。弊邑寡君,願生得之。以徇於國為群臣僇。若不生得,是君與寡君賊比也,非弊邑之君所謂也。使臣不能受命。」於是魯君乃不殺,遂生束縛而柙以予齊。鮑叔受而哭之三舉,施伯從而笑之。謂大夫曰:「管仲必不死,夫鮑叔之忍,不僇賢人,其智稱賢以自成也。鮑叔相公子小白先入得國,管仲召忽奉公子糾後入,與魯以戰,能使魯敗。功足以得天與失天,其人事一也。今魯懼,殺公子糾召忽,囚管仲以予齊,鮑叔知無後事,必將勤管仲以勞其君,願以顯其功眾必予之有得,力死之功,猶尚可加也,顯生之功,將何如?是昭德以貳君也,鮑叔之知是不失也。」

參考資料

  1. ^ 韋昭 《國語注》:施伯,魯大夫,惠公之孫、施父之子。
  2. ^ 《國語·齊語》:桓公自莒反於齊,使鮑叔為宰,辭曰:「臣,君之庸臣也。君加惠於臣,使不凍餒,則是君之賜也。若必治國家者,則非臣之所能也。若必治國家者,則其管夷吾乎。臣之所不若夷吾者五:寬惠柔民,弗若也;治國家不失其柄,弗若也;忠信可結於百姓,弗若也,制禮義可法於四方,弗若也;執枹鼓立於軍門,使百姓皆加勇焉,弗若也。桓公曰:「夫管夷吾射寡人中鈎,是以濱於死。」鮑叔對曰:「夫為其君動也。君若宥而反之,夫猶是也。」桓公曰:「若何?」鮑子對曰:「請諸魯。」桓公曰:「施伯,魯君之謀臣也,夫知吾將用之,必不予我矣。若之何?」鮑子對曰:「使人請諸魯,曰:『寡君有不令之臣在君之國,欲以戮之於群臣,故請之。』則予我矣。」桓公使請諸魯,如鮑叔之言。
  3. ^ 《史記·魯周公世家》:齊告魯生致管仲。魯人施伯曰:「齊欲得管仲,非殺之也,將用之,用之則為魯患。不如殺,以其屍與之。」莊公不聽,遂囚管仲與齊。齊人相管仲。
  4. ^ 《國語·齊語》:莊公以問施伯,施伯對曰:「此非欲戮之也,欲用其政也。夫管子,天下之才也,所在之國,則必得志於天下。令彼在齊,則必長為魯國憂矣。」莊公曰:「若何?」施伯對曰:「殺而以其屍授之。」莊公將殺管仲,齊使者請曰:「寡君欲親以為戮,若不生得以戮於群臣,猶未得請也。請生之。」於是莊公使束縛以予齊使,齊使受之而退。
  5. ^ 《左傳·僖公十二年》:王以上卿之禮饗管仲,管仲辭曰:「臣,賤有司也,有天子之二守國、高在。若節春秋來承王命,何以禮焉?陪臣敢辭。」王曰:「舅氏,余嘉乃勛,應乃懿德,謂督不忘。往踐乃職,無逆朕命。」管仲受下卿之禮而還。
前任:
魯國施氏宗主 繼任:
中間世系失考
下一可考人物:施伯曾孫施孝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