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魯士一般邦法

普魯士一般邦法(德語:Allgemeines Landrecht für die Preußischen Staaten)是普魯士國王腓特烈二世下令,1792年頒布,1794年腓特烈·威廉二世時期實行的法典,該法典包含17000個法條,涉及民法、刑法、家庭法、公法和行政法。除萊茵河左岸地區外,該法典在普魯士大部分地區取代了此前使用數百年的《薩克森之鑑》,並生效至1851年。在刑法方面,相關部分於1872年由德國刑法替代,民法部分於1900年由德國民法典替代。在世界現代史上,編寫普魯士一般邦法是把全部法律編於一部法典之內的唯一一次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