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綁架日本人問題

北韓綁架日本人問題(日語:北朝鮮による日本人拉致問題きたちょうせんによるにほんじんらちもんだい朝鮮語: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의 일본인 랍치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의 日本人 拉致),是指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特務於1977年至1988年間[1],多次在日本以及歐洲綁架日本人的事件。2002年9月17日,在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平壤舉行的日朝首腦會談中,朝鮮首次承認過往一直否定的綁架日本人事件,並且為此道歉,同時保證防止再次出現此類事件。日本國政府已經正式認定了與此綁架事件相關的17名受害者[2]。2002年9月19日傍晚,小泉純一郎政府正式向被害者家屬宣布了8個死亡者名單。日朝會議時,朝鮮政府解釋,這8個人的死因為「病死」、「災害死」。此外,還有一些雖然沒有被證實是因此事件而失蹤[3],但是十分有可能同樣遭到綁架的個案。同時,近年來陸續懷疑其它國家亦有公民被朝鮮政府綁架,但朝鮮政府否認了這些指控。

朝鮮綁架日本人問題
北韓文化語名稱
諺文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의 일본인 랍치
漢字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의 日本人 拉致
日語名稱
漢字 北朝鮮による日本人拉致問題

簡介

1987年大韓航空858號班機空難中,發現被逮捕的朝鮮女特務金賢姬有一位日語老師李恩惠,根據證實,李恩惠即是在1978年失蹤的田口八重子,日本政府因而推測失蹤的日本人可能被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特工綁架。2002年9月,朝鮮勞動黨總書記金正日在日朝兩國首腦平壤會晤時親口承認,在上世紀70年代,朝鮮曾在日本沿海地區綁架過多名日本人,這些人專門用來教授朝鮮特工日語及日本日常生活習慣。隨後一份20多人的受害者名單被公開,最小的受害者年僅13歲。綁架問題在日本引起軒然大波,日本國內要求徹查名單上其他受害者的真實下落,同時懷疑同一時期失蹤的其他日本人是否也遭朝鮮綁架,人數為70人左右。1977年9月至1983年6月有11名日本人先後失蹤、其後又證明仍在朝鮮生活。日本警察廳公布的此類案件共有8宗。其中10人是從日本本土失蹤的。如1977年11月,當時初中一年級的橫田惠在參加完學校的體育活動後,回家途中在新潟市的海岸邊失蹤。其後,從朝鮮回國的其他日本人證實,橫田生活在朝鮮。再如1978年:3對戀人傍晚在海邊散步時神秘失蹤。最後一起則發生在歐洲,1983年在英國留學的神戶市外國語大學學生有本惠子突然從丹麥給家人寫信稱自己要去幹自己最喜歡的事業,隨後便再無音訊。平壤的日朝首腦會談結束後,日本官房長官就在外務省會見了被綁架者家屬,逐一介紹了對11名被綁架者的調查結果。其中1978年7月失蹤的兩對戀人地村保志、濱本富貴惠和蓮池薰、奧土木子4人被確認生存在朝鮮,其中蓮池夫婦生育了一對子女,地村夫婦生育了3個子女。但橫田惠等6人,朝鮮方面宣布已死亡。2002年10月15日,五名遭朝鮮綁架的日本人獲准「臨時」回日本兩個星期。但是他們到日本後就一直滯留至今,而他們的子女與配偶也於2004年返回日本居住。

受害人

日本政府認定了17名受害人,此外還有一些高度懷疑的個案。其他國家也有一些個案懷疑被朝鮮政府綁架。

日本政府正式認定的受害者

括號內為遭綁架時年齡與居住地。

  • 1977年9月19日:宇出津事件。受害者:久米裕(52歲、男、石川縣)。
  • 1977年10月21日:女子遭綁架疑案。受害者:松本京子(29歲、女、鳥取縣)目前據消息稱其還活在北韓境內,也已從清津轉移至平壤居住,並與丈夫一起生活在平壤,轉移至平壤後,受到相對較好的待遇,寮國曾在2013年遣返9名脫北者,據傳這9名脫北者裡面疑似就有松本京子的兒子。
  • 1977年11月15日:少女遭綁架疑案。受害者:橫田惠(13歲、女、新潟縣)。
  • 1978年6月前後:原飲食店店員遭綁架疑案。 受害者:田中實(28歲、男、兵庫縣)2019年朝鮮政府承認其還活在北韓境內,並與妻兒一起居住在平壤,北韓聲稱目前無歸國的打算。
  • 1978年6月前後:李恩惠遭綁架疑案。 受害者:田口八重子(22歲、女、不明)。
  • 1978年7月7日:戀愛男女遭綁架疑案。 受害者:地村保志(23歲、男、福井縣地村富貴惠(原姓濱本)(23歲、女、福井縣),於2002年獲釋返回日本,其三名子女(保彥、清志、惠未)也於2004年返回日本生活。
  • 1978年7月31日:戀愛男女遭綁架疑案。 受害者:蓮池薰(20歲、男、新潟縣)蓮池祐木子(原姓奧土)(22歲、女、新潟縣),於2002年獲釋返回日本,其兩名子女(重代、克也)也於2004年返回日本生活。
  • 1978年8月12日:戀愛男女遭綁架疑案。 受害者:市川修一(23歲、男、鹿兒島縣增元留美子(24歲、女、鹿兒島縣)。
  • 1978年8月12日:母女遭綁架疑案。 曾我瞳(曾我Hitomi、曽我ひとみ、19歲、女、新潟縣)曾我實芳(曾我Miyoshi[4]曽我ミヨシ、46歲、女、新潟縣),曾我瞳於2002年獲釋返回日本,其丈夫詹金斯與兩名女兒(美花、布林達)也於2004年返回日本生活。
  • 1980年5月前後:在歐洲的日本男子遭綁架疑案。 受害者:石岡亨(22歲、男、歐洲)松木薰(26歲、男、歐洲)。
  • 1980年6月中旬:辛光洙事件。 受害者:原敕晁(43歲、男、宮崎縣)。
  • 1983年7月前後:在歐州的日本女子遭綁架疑案。 受害者:有本惠子(23歲、女、歐洲)。

其他被懷疑的非日本國民之受害者

  • 1978年:孔令譻日語孔令譻與蘇妙珍,  葡屬澳門。兩人原為葡京酒店大豐珠寶金行的售貨員,被假扮為日本人的朝鮮特工綁架,據某報章雜誌的消息稱,兩人已與當地男子結婚,其家人可以隨時往返澳門、北韓探望她們,曾遭北韓綁架的崔銀姬在回憶錄《我是金正日》裡表示,在1979年看過孔令譻。[5][6]
  • 1978年:阿農查·班嬌艾(Anocha Panjoy),  泰國。在澳門被假扮為日本人的朝鮮特工綁架[7]。曾與叛逃至北韓的美國軍人拉里·艾倫·阿布希爾結婚,後被改嫁給在北韓的東德商人(實為朝鮮特工),並定居平壤至今。
  • 1978年:黃錦瑛,  新加坡。被一名自稱是富商的日本男子(實為朝鮮特工)邀請去船上參加派對後失蹤,與另外四名馬來西亞人在同一地點失蹤。
  • 1978年:葉玉芬、葉美玲、司徒戴琴、王玉珠,  馬來西亞。被一名自稱是富商的日本男子(實為朝鮮特工)邀請去船上參加派對後失蹤,與新加坡人黃錦瑛在同一地點失蹤。曾叛逃朝鮮的美國軍人查爾斯‧詹金斯回想起自己曾經在平壤的遊樂園裡看到跟葉玉芬相似的工作人員,當時是在1980年或者1981年的時候。[8][9]
  • 1978年:多依娜·本貝亞(Doina Bumbea),  羅馬尼亞。在意大利羅馬遭到綁架,其後與背叛美國並逃往朝鮮的士兵詹姆斯·約瑟夫·德雷斯諾克結婚。有報道指她於1997年因為肺癌逝世。
  • 1978年:Siham Shraiteh和另外三名女子,  黎巴嫩。在貝魯特被以到日本工作為名騙到朝鮮首都平壤;三人最後在黎巴嫩政府和巴解組織協助下獲釋,Siham Shraiteh則留在北韓至今。
  • 1978年:金英男,  南韓。1978年8月,金英男與同行4名同學在全羅北道的小島附近玩水時遭到北韓特工綁架,金英男後來與同是綁架受害者的橫田惠結婚,並有一個女兒。
  • 1987年:沈靜玉,  中華民國臺灣)。1984年從臺灣來到日本,同年4月至1985年3月在大阪市內的日語學校學習,1985年4月到1986年3月同樣在大阪市內的短期大學讀書。1987年2月時,因為沒有回去參加上個月去世的祖父葬禮,所以家人聯繫了日本的聯絡人,讓他們去查看靜玉的住處,結果發現房間裡維持著居住的狀態,身邊的東西都還留著,不像是搬離的樣子,但人卻失蹤了。失蹤前的2月12日,為辦理簽證延長手續,靜玉造訪了大阪市的亞東關係協會大阪事務所,因此推測靜玉的失蹤是在這一天以後,而根據許多線索與證明顯示其被綁架的可能性很高。靜玉失蹤的年代(1987年前後)日本各地有很多女性離奇失蹤,因此無法排除被綁架的可能性,這是首起發生在日本本土的在日韓國、朝鮮人特定者失蹤案之外的外國人特定者失蹤案。調查會剛設立時的2003年春季接受了沈靜玉台灣的家屬的委託,而本來是非公開的調查報告因為得到了家屬的同意因而在2017年公開,關於本案無法公開家屬聯絡資料,但可與調查會查詢。2024年4月5日,日本眾議員和田有一朗首次在國會內提及關於沈靜玉的失蹤案件,並就此案件質詢外務大臣川上陽子。[10][11][1]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12] [13]
  • 2004年:美國男子大衛·斯奈登(David Sneddon),  美國。在中國雲南省神秘失蹤,他精通中韓語言,曾於雲南支教。2016年,韓國有脫北者聯繫大衛家人,稱他在平壤見過的一個美國人很像是大衛,還曾是金正恩的英語老師。[14]

朝鮮政府立場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主張如下:

  • 生死不明的12名綁架受害者中8名死亡,4名未進入朝鮮。
  • 已讓5名健在者及其家屬回到日本。對死亡8名人員已提供必要相關信息,以及交還了遺骨(2人)。
  • 日方提出無理要求,即「要讓已死之人生還」。

日本政府立場

日本政府關於此次事件的立場非常明確,那就是立刻釋放所有受害者,並讓他們安全的返回日本。對於此次事件,日本政府採取了以下的措施:

  • 一,繼續強烈要求朝方,確保所有綁架受害者的安全,並立刻讓他們回到日本。另外,繼續強烈要求朝方,徹底查明有關綁架的真相,並將實施綁架的犯罪嫌疑人引渡日本。
  • 二,凍結人道主義支援(2004年12月28日公布)、包括禁止萬景峰92號輪船進入日本港口在內的各種措施(2006年7月5日公布)、關於防止朝鮮導彈等相關資金轉移等的措施(2006年9月19日公布)、包括禁止所有朝鮮籍船隻進入日本港口及禁止朝鮮所有品目的貨物進口日本在內的各種措施(2006年10月11日公布)等。日本將考慮朝方今後的對應等情況,商討進一步的應對措施。
  • 三,繼續在現行法律制度下嚴格執法。
  • 四,以綁架問題對策本部為中心,收集與分析綁架問題相關信息,迅速推進商討解決問題的相關措施,同時,進一步加強綁架問題相關的民意啟發宣傳活動。
  • 五,繼續全力推動對包括「特定失蹤者」相關個案在內的、無法排除朝鮮綁架可能性的個案之有關偵查及調查等工作。另外,根據偵查及調查的結果,如認定了新的綁架個案,則對朝方採取理所當然的措施。
  • 六,在聯合國等國際場合,以及通過與相關各國的緊密合作,進一步加強有關解決綁架問題的國際合作。

日朝政府之間的交涉

至2007年

第1次日朝首腦會談(2002年9月)

2002年9月17日舉行的第一次日朝首腦會談中,朝鮮勞動黨總書記金正日首次承認朝鮮一直以來都在綁架日本人,並為此道歉[15]。而朝鮮外務省的新聞發言人當天也就此事件發表談話表示朝鮮將讓受害者返回日本。

5名受害者回到日本(2002年10月)

2002年10月15日,部分受害者返回日本。他們是:地村保志、濱本富貴惠、蓮池薰、奧土祐木子以及曾我瞳。10月24日,日本政府發表申明,要求歸國的5名受害者留在日本,並要求朝方儘快移送其親屬到日本。

第12次日朝邦交正常化談判(2002年10月)

因為朝鮮表示部分受害者已經死亡或者無法查證是否曾經進入朝鮮,日本政府決定成立事實調查小組並會見了部分回國的受害者。2002年10月29日,日本政府在吉隆坡舉行的第12次日朝邦交正常化談判中,日本政府進一步根據朝鮮政府提供的材料提出了150項疑點,並要求朝鮮重新調查。

第2次日朝首腦會談(2004年5月)

2004年5月22日,時任日本內閣總理大臣小泉純一郎再次訪朝,雙方就綁架等日朝之間的問題,以及核、導彈等有關東北亞地區和平與穩定的安全保障問題等進行了會談。朝方同意地村保志及濱本富貴惠的家屬、蓮池薰及奧土祐木子的家屬共計5人於當天去日本。但就另一受害人曾我瞳的3名家屬朝方不准其當日前往日本,小泉親自協調未果。後於同年的7月18日,他們才到達日本。

日朝工作人員磋商(2004年8月)

2004年8月11日以及8月12日,雙方工作人員在中國北京進行了第一次磋商。朝鮮提交了有關日本認定之生死不明者的調查資料。

日朝工作人員磋商(2004年9月)

2004年9月25日以及9月26日,雙方工作人員在中國北京進行了第二次磋商。朝鮮再次提交了有關日本認定之生死不明者的調查資料。

日朝工作人員磋商(2004年11月)

2004年11月9日至11月14日,雙方在朝鮮首都平壤進行了第三次磋商。日本事件調查組聽取了十六名證人的證言,並前往與綁架事件有關的設施進行考察。

日本質疑(2004年12月)

2004年12月24日,日本就調查結果向受害者家屬作出說明。並於次日(12月25日),向朝方表示日本方面進行的調查結果嚴重質疑之前朝方的調查報告,並向朝方轉交了問題疑點之一的,由朝方提供的受害人橫田惠的遺骨的調查報告。日本方面認為那不是橫田惠的遺骨。並且獨立的DNA檢測實驗也不支持那些遺骨來自橫田惠本人。

日朝一系列會談(2006年2月)

2006年2月4日至2月8日,雙方在中國北京進行了一攬子會談。會談主要包括:有關綁架問題等的懸而未決事項的磋商,有關朝核問題、導彈問題等安全保障的磋商以及邦交正常化交涉等三個議題。日方再次強烈要求朝方讓綁架受害者返回日本、保證展開旨在徹底查明真相的重新調查以及將實施綁架的罪犯引渡日本。對此,朝方仍重複所有倖存者已經全部回到日本等之與以前一樣的解釋。關於徹底查明真相,朝方表示已將秉承誠意並付出努力而進行調查的事實真相全部如實告知了日方。朝方沒有保證繼續進行有關生死不明者的重新調查。另外關於引渡實施綁架的罪犯一事,朝方以這是政治問題等為由而拒絕引渡。朝方還以觸犯朝鮮國內法律為由提出引渡參加支援朝鮮人逃離朝鮮的7名日本人等要求。

朝鮮發射彈道導彈及宣布實施了核實驗(2006年7月、10月)

日朝邦交正常化工作組(2007年3月)

2007年3月,在根據朝核問題六方會談有關決議成立的朝日關係正常化工作組之第一次會議上,日方再次向朝方提出要求:確保所有綁架受害者及其家屬的安全並儘快讓他們回到日本、徹底查明真相、引渡實施綁架的罪犯。

朝鮮發表外交部備忘錄(2007年7月)

2007年7月20日,朝方譴責日本在綁架問題方面的對應措施,發表了宗旨為綁架問題已經終結的朝鮮外務省備忘錄。7月25日,日本外務省表示無法接受該備忘錄。

2007年後

2014年5月,在與日本進行談判後,北韓同意調查綁架問題。[16]2014年7月4日,日本在與朝鮮的談判後放寬對北韓的部分制裁。北韓同意重新調查綁架案件。[17]2014年10月,日本代表團訪問北韓。[18][19][20][21][22][23][24][25][26]

2015年3月,日朝談判未能取得結果,日本將北韓的制裁延長額外24個月。制裁包括禁止北韓船舶進入日本港口以及對該國貿易的限制,[27]該制裁已於2017年3月到期。

2024年3月29日,北韓外務相崔善姬重申平壤拒絕與日本任何接觸之政策,並指與日本進行討論對朝方而言並不不重要。崔善姬批評日本首相岸田文雄於2024年3月28日所指,即日本將繼續解決有關朝鮮的問題,包括過去綁架日本國民的問題。[28]

2024年6月13日,南韓傳媒《中央日報》分別引述多名消息人士表示,兩國5月中旬在蒙古烏蘭巴托附近見過面,「朝鮮由偵察總局和賺取外匯的相關人士等3人參加,日方由重量級家族出身的政治家作為代表團的一員出席」,未知雙方有否按計劃再次見面。[29]

國際社會的反應與努力

  •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從2003年開始,連續三年通過了要求迅速解決綁架外國人有關的尚未解決之問題的「朝鮮人權狀況」決議案。
  • 2005年12月,在聯合國大會上首次通過了《朝鮮人權狀況》決議案。在聯大這一決議案中,對包括綁架外國人等各種問題在內的朝鮮人權狀況,表示極度擔憂,要求朝鮮在改善人權狀況方面與聯合國合作。該決議案在2006年12月,再次獲得通過(連續2年)。此次通過的決議案中,除上述內容外,還增加了綁架問題是國際社會擔憂的問題,是侵害其它主權國家公民人權的行為等新的內容。
  • 2006年5月,時任聯合國秘書長的安南訪問南韓,關於綁架問題他表示:為了解除受害者等的痛苦,有必要讓朝鮮作出解釋。
  •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通過了1718號決議,該決議在日本的強烈要求下加進了朝鮮回應國際社會對「人道主義方面的擔憂」之重要性的有關內容。很明顯,這個「人道主義方面的擔憂」包括綁架問題。
  • 2007年6月在德國海利根達姆舉行的G8峰會上,主席國的總結中發出了要求儘快解決綁架問題的強烈信號。
  • 2006年4月綁架受害者的親屬訪問美國,除在美國眾議院聽證會上發表證言外還受到了布什總統的接見。布什總統表示:朝鮮必須尊重人權和人類的尊嚴,應該讓橫田惠的母親能夠再一次擁抱到她的女兒。

民間團體

1997年,綁架受害者的親屬成立了北朝鮮綁架受害者親屬聯絡會(家族會)。

相關影視作品

參見

參考文獻

  1. ^ ABDUCTION - An Unforgivable Crime - | Japanese Government Internet TV, [2020-09-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8) (英語) 
  2. ^ Japanese Government Headquarters for the Abduction Issue. [2012-07-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9-06). 
  3. ^ Investigation Commission on Missing Japanese Probably Related to North Korea(COMJAN). [2012-07-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1-01). 
  4. ^ Miyoshi為其姓名讀音,對應寫法不明
  5. ^ 朝鮮特工的綁架事件. 香港成報網. 2015-09-08 [2022-11-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11-17). 
  6. ^ 被擄日本人家屬晤北韓間諜
  7. ^ 日本媒体炒作三名女子在澳门被朝鲜绑架案. 新浪網. 2005-12-26 [2020-09-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13). 
  8. ^ 朝鲜谍影憧憧非首宗 39年前4大马女子突人间蒸发, [2021-04-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7-29) (中文(中國大陸)) 
  9. ^ 馬新5女子39年前失蹤 日組織指朝特工涉及|中國報. 中國報 China Press. [2021-04-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5-30) (美國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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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 【独家】朝日在蒙古举行秘密接触“金正恩派出亲信班子”. 韓國最大的傳媒機構《中央日報》中文網. 2024-06-13 [2024-06-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6-13) (韓語).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