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膺鉖
生平
天順八年(1464年)九月,作為岷世子之子獲賜名。[4]
成化八年(1472年)九月,明憲宗遣英國公張懋、恭順侯吳鑑、駙馬都尉楊偉、遂安伯陳韶、伏羌伯毛銳、清平伯吳璽為正使,吏科給事中梁鏞、戶科給事中施純、禮科給事中黃麟、兵科給事中俞澤、刑科給事中王銓、工科給事中張琳為副使,持節冊封思明府通判劉頤的女兒為黎山王妃。[5]
成化十一年(1475年)四月,因朱膺鉖請求,將其每年賜給的折色祿米中的三十石改為本色。[6]
朱膺鉖上奏揭發分守靖州左參將都指揮僉事孟英於武岡州集結百姓以壯操備、孟英的家僮收受武岡州知州周肅的財物。成化二十年(1484年)六月,事下巡按御史驗問,彈劾孟英之罪,都察院請求按法律下御史逮問。憲宗有旨孟英免問罪,停俸三月。[7]
弘治十一年(1498年)五月去世,死訊傳來,輟朝一日,按制度賜祭葬,諡安懿。[3]弘治十六年(1503年),庶長子朱彥𰝥襲封。[2]
朱膺鉖死後,王妃劉氏私用其遺產五十兩銀子,家人張安、李貴偷走了其他的遺產,說是劉妃和使女等所為。朱膺鉖的母親湯太妃信以為真,逼劉妃交出,劉妃交不出,遭湯太妃鞭撻,怒而自縊。劉妃兄劉吉告訴朱膺鉖的堂叔江川王朱音墊,朱音墊告發,被岷府長史薛端、葉暢等隱瞞,劉吉也受賄反口。朱音墊得知這些情況上報,法司覆奏,弘治十六年(1503年)十月,命枷號張安、李貴兩月,杖一百,發南丹衛充軍;薛端交錢贖罪免除杖刑後復職,葉暢已經卸任,免於追究。[8]
評價
- 《弇山堂別集》卷074:好和不爭,溫柔賢善。
家庭
妻妾
- 王妃劉氏
- 朱彥汭母,正德七年(1512年)七月在世
- 朱彥淮、朱彥淪母,正德七年(1512年)七月在世
子孫
- 長子黎山康靖王朱彥𰝥
- 鎮國將軍朱彥㴬,成化十七年(1481年)七月賜名,[9]弘治三年(1490年)二月按制度賜誥命冠服[10]
- 鎮國將軍朱彥汭,弘治二年(1489年)十二月賜名,[11]弘治十四年(1501年)八月按制度賜誥命冠服,[12]正德七年(1512年)七月獲罪革祿米[13]
- 第四子鎮國將軍朱彥淮,弘治四年(1491年)十一月賜名,[14]正德七年(1512年)七月獲罪降為庶人,[13]嘉靖十三年(1534年)九月發鳳陽高墻禁住[15]
- 第五子朱彥溶,弘治十五年(1502年)正月賜名[16]
- 第六子鎮國將軍朱彥淪,弘治十四年(1501年)二月賜名,[17]嘉靖十三年(1534年)九月獲罪降為庶人[15]
- 第七子朱彥濼,弘治十六年(1503年)二月賜名[18]
參考資料
- ^ 《弇山堂別集》卷035
- ^ 2.0 2.1 2.2 《明史》卷一百二·表第三·諸王世表三
- ^ 3.0 3.1 3.2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七》
-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九》
-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八》
-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
-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二百五十三》
-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二百四》
-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二百十七》
-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三十五》
-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三十三》
-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八》
- ^ 13.0 13.1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九十》
-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五十七》
- ^ 15.0 15.1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六十七》
-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三》
-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一》
-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六》
無 原因:明政府封之 |
明黎山國國王 1470年-1498年 |
繼任者: 子康靖王朱彥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