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豪壂
生平
正統七年(1442年)五月,朱豪壂獲賜名。[3]
景泰元年(1450年)九月,朱豪壂受封為枝江長子,給授一品冠服。[4]
景泰四年(1453年)五月,朱貴熠奏稱子女都已長成,請求賜本府折鈔祿為本色米以供婚嫁,明代宗下詔准給。[5]
九月,朱貴熠去世。[2][6]朱豪壂請求俸祿養贍。十一月,代宗命給歲祿五百石。[7]
景泰六年(1455年)五月,代宗遣建平伯高遠等為正使,給事中曾衡等為副使,持節冊封朱豪壂為枝江王。[2][8]十一月,命給朱豪壂歲祿一千石,米鈔各半。[9]
景泰七年(1456年)七月,朱豪壂奏稱其父生前曾預支景泰四年祿米二千石,後來治喪、給家眾食用,已經用完了,請求免於追償,獲准。[10]
天順元年(1457年)五月,朱豪壂和堂兄松滋王朱豪垔各奏弟妹婚嫁的錢帛妝奩未備,請求將本年祿米折色改給本色,獲准。[11]
九月,明英宗遣陽武侯薛琮、廣平侯袁瑄、右通政劉文、右參議趙昂為正使,給事中陳嘉猷、劉斌、孫敬、何玘為副使,持節冊封兵馬副指揮王毅的女兒為枝江王妃。[12]
天順二年(1458年)七月,因朱豪壂和二十叔蘄水王朱貴熡所請,賜朱貴熡荊州城西蘆葦洲一所,朱豪壂枝江縣蘆葦洲一所。[13]
天順六年(1462年),朱豪壂去世。天順七年(1463年)八月,因朱豪壂的兒子年幼沒有襲封,命各給食米每年三百石。成化元年(1465年)九月,其嫡長子朱恩錢襲封。[2][14]
分歧記載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五十二》載成化四年(1468年)三月,朱豪壂因祖母馮太妃去世,請求擇地造墳,再遷改與祖父朱貴熠合葬。明憲宗下詔不必遷改,只於朱貴熠舊墳添壙合葬。當時在位的枝江王應為朱恩錢。馮太妃為朱豪壂的母親,朱恩錢的祖母。
評價
- 《弇山堂別集》卷075:寬樂令終,小心畏忌。
家庭
妻妾
- 王妃王氏
子孫
參考資料
- ^ 《弇山堂別集》卷035
- ^ 2.0 2.1 2.2 2.3 《明史》卷一百一·表第二·諸王世表二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九十二》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六》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九》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三十三》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三十五》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五十三》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六十》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六十八》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七十八》,其中誤作「枝江王恩錢」。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八十二》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九十三》
-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二十一》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三百十》
-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九》
前任: 父莊惠王朱貴熠 |
明枝江國國王 1455年-1462年 |
繼任: 子溫穆王朱恩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