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林莊臺灣日治時期1920年至1945年間存在之行政區,轄屬高雄州旗山郡。今高雄市杉林區。1934年時有人口6,320人。[1]

日語寫法
日語原文杉林庄
假名さんりんしょう
平文式羅馬字Sanrin shō

行政區劃

杉林地區在清代屬楠梓仙溪東里港西上里,在1897年5月分別隸屬於臺南縣蕃薯藔辨務署鳳山縣阿里港辨務署。1900年11月15日,杉林地區分為蕃薯藔辨務署的「山杉林區、月眉區」[2]。1901年11月11日,臺灣的行政區劃改為二十廳,楠梓仙溪東里、港西上里、隸屬於「蕃薯藔廳山杉林支廳」。1904年2月16日,蕃薯藔廳施行街庄整併,並分為12區[3]。1906年2月15日,山杉林支廳遷至阿里關莊土名甲仙埔,並改稱為「阿里關支廳」。杉林地區在此時期的劃分如下[4]

  • 山杉林區
    • 楠梓仙溪東里:山杉林莊、茄苳湖莊、十張犂莊
  • 月眉區
    • 楠梓仙溪東里:新莊
    • 港西上里:月眉莊

1909年10月25日,臺灣的行政區劃改為十二廳,蕃薯藔廳因此廢止,被併入阿緱廳,而阿里關支廳改稱「甲仙埔支廳」。1910年1月18日,杉林地區包含甲仙埔支廳山杉林區、月眉區[5]。1920年10月1日,原堡里鄉澚之行政區廢除,街庄社改為大字,「山杉林」改稱「杉林」,而上述街庄合併為高雄州旗山郡杉林莊,轄域內分為轄域內分為杉林茄苳湖十張犁新莊月眉等5個大字[6]

二戰後,內門莊改為高雄縣旗山區杉林鄉。

杉林莊行政區劃變遷一覽
1904年[3] 1920年 現在
堡里 街庄社 街庄 大字 鄉鎮
楠梓仙溪東里 山杉林區 竹仔坑莊、山杉林莊、坑內莊、山杉林角莊、糞箕湖莊、頂埔莊 杉林莊 杉林 杉林區
白水際莊、紅毛山莊、木主仔莊、茄苳湖莊、木履藔莊、邰牛湖莊、大條水莊、田仔頂莊、田仔腳莊、合枋坑莊 、蜈蜞潭莊 茄苳湖
八張犁莊、十張犁莊、新厝仔莊、中莊仔莊、枋藔莊 十張犁
月眉區 隘丁藔莊、新莊、舊匠藔莊 新庄
港西上里 叛產厝莊、寨仔腳莊、竹圍莊、莿桐坑莊、令新莊、新匠藔莊、月眉莊、崁頂莊、莿仔藔莊 月眉

區、莊長

  • 山杉林區長
    • 呂保生:1910~1920年
  • 月眉區長
    • 唐肇堯:1910~1915年
    • 林富廷:1916年
    • 黃錫勳:1917~1918年
    • 黃添福:1919~1920年
  • 杉林莊長
    • 呂保生:1920~1935年
    • 熊谷茂作:1936~1945年[7]

設施

參見

  1. ^ 《旗山郡要覽 昭和九年》
  2. ^ 縣令第二十二號 各辨務署管內街庄社長管轄區域改正. 臺南縣報. 1900-11-13. 
  3. ^ 3.0 3.1 廳令第6號 管內街庄ヲ左ノ通合併改稱ス. 蕃薯藔廳 第13號. 1904-02-16. 
  4. ^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
  5. ^ 告示第3號 街庄社名竝區長役場ノ位置. 臺灣總督府報. 1910-01-18. 
  6. ^ 《臺灣總督府行政區域便覽》
  7. ^ 臺灣總督府職員錄系統.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