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鼎
生平
嘉慶三年(1798年)由國學生援例授縣丞。初為南河,阜寧,北岸縣丞;清道光元年(1821)升補江蘇清河知縣。歷任高郵州,邳州,太倉州知州,松江、常州、蘇州、徐州知府,攝淮徐兵備道。
任知州時,平雪李氏命案冤獄,緝拿盜賊,治理吳淞江,疏通劉江,督辦寶山河塘,取得了顯著成績;受到朝廷嘉獎;後倡議治理太鎮千支各河30餘條以灌溉農田;並對高郵,洪澤湖圍圩防洪,消除沿河一帶大片農田的水患,又上表請求疏通河道,預防了數千傾良田免於流沙沖積的災害;同時疏通邳州峰山閘河沙地,數百傾良田賴以豐收,朝廷一一照准。在江蘇為官三十年,政績卓越,受到道光皇帝的召見嘉獎,嘉勉備至。江蘇人民非常愛戴,在高郵關帝廟,太倉風神祠,城西白公祠,十賢祠等處都立有牌位祭祀。
風采嚴峻,才華卓越,同僚無不敬服,兩袖清風,唯積書千卷,年六十九逝世於兵備道任上。
參考資料
- 編纂委員會.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 江西省吉水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編者 肖源隆. 《吉水县志》. 新華出版社. 1989年.
前任: 沈兆沄 |
松江府知府 1833年-1834年 |
繼任: 李昭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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