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邊莊
林邊莊為臺灣日治時期1920年至1945年間存在之行政區,轄屬高雄州東港郡。今屏東縣林邊鄉及南州鄉。
日語寫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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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原文 | 林邊庄 |
假名 | りんぺんしょう |
平文式羅馬字 | Rinpen shō |
行政區劃
林邊地區在清代屬港東中里,在1897年5月隸屬於「鳳山縣東港辨務署」。1898年6月18日,鳳山縣併入「臺南縣」。1900年11月15日,林邊地區分為「林仔邊區、七塊厝區、東港區」[1]。1901年11月11日,臺灣的行政區劃改為二十廳,臺南縣被裁撤,阿猴、東港辨務署合併為阿猴廳,林邊地區隸屬於「阿猴廳東港支廳」。1904年4月13日,阿猴廳將原有街庄整併。1905年3月,阿猴廳改稱「阿緱廳」。林邊地區在1910年的劃分如下[2]:
- 七塊厝區(區長役場在溪洲莊)
- 港東中里:巷仔內莊、溪洲莊、車路墘莊、七塊厝莊
- 林仔邊區(區長役場在竹仔腳莊)
- 港東中里:林仔邊莊、田墘厝莊、(石亟)仔口莊、竹仔腳莊、濫頭莊、牛埔莊
1919年10月8日,林仔邊區長役場搬到林仔邊莊[3]。1920年10月1日,原堡里鄉澚之行政區廢除,街庄社改為大字,「林仔邊」改稱「林邊」,而上述街庄合併為高雄州東港郡林邊莊,轄域內分為林邊、田墘厝、(石亟)子口、竹子腳、溪洲、車路墘、七塊厝、濫頭、牛埔、巷子內等10個大字[4];田墘厝大字下有「田墘厝」、「放索」小字名[5]。
二戰後,林邊莊改為「高雄縣東港區林邊鄉」。1950年10月1日,改為「屏東縣林邊鄉」。1951年3月1日,溪洲、車路墘、七塊厝、濫頭、牛埔、巷子內獨立組成「南州鄉」。
1900年[1] | 1920年 | 現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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堡里 | 區 | 街庄社 | 街庄 | 大字 | 鄉鎮 |
港東中里 | 林仔邊區 | 林仔邊街、八甲頭莊、檳榔宅莊、薄岸頭莊、塭岸頭莊 | 林邊莊 | 林邊 | 林邊鄉 |
田墘厝莊、崎仔頭莊、塭尾莊、中莊仔莊、蘆竹塭莊、放索莊 | 田墘厝 | ||||
(石亟)仔口莊、南埔莊 | (石亟)子口 | ||||
竹仔腳莊、檨仔腳莊、凹仔底莊、大堀頭莊、芋埔莊、下莊 | 竹子腳 | ||||
七塊厝區 | 濫頭莊、社口莊、社邊莊 | 濫頭 | 南州鄉 | ||
牛埔莊、三千莊 | 牛埔 | ||||
溪洲莊、崙仔頂莊 | 溪洲 | ||||
車路墘莊 | 車路墘 | ||||
溪底莊、頂廍莊、古山莊、什花莊、巷仔內莊 | 巷子內 | ||||
七塊厝莊 | 七塊厝 | ||||
東港區 | 番仔厝莊 |
區、莊長
設施
參見
- ^ 1.0 1.1 縣令第二十二號 各辨務署管內街庄社長管轄區域改正. 臺南縣報. 1900-11-13.
- ^ 告示第3號 街庄社名竝區長役場ノ位置. 臺灣總督府報. 1910-01-18.
- ^ 告示第139號 區ノ名稱及其ノ區域內ノ街庄社名竝區長役場ノ位置中改正. 臺灣總督府報. 1919-10-08.
- ^ 《臺灣總督府行政區域便覽》
- ^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
- ^ 臺灣總督府職員錄系統.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