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古兄弟改革

格拉古兄弟改革發生於古代羅馬,公元前133至前121年間,先後由格拉古兄弟推行之以土地問題為中心的政治改革。當時,公元前2世紀羅馬城邦擴張為地中海的霸國,財富的增長和奴隸佔有制的迅速發展,導致土地集中和大批農民破產,使得社會矛盾日趨激烈、軍源缺乏。在此情況下,統治階級的一些有識之士提出改革方案,格拉古兄弟改革是其中著名的改革方案。提比略·格拉古和蓋約·格拉古兄弟在騎士等級的支持下提出一系列改革舉措,希望能夠緩和各階層之間的衝突。他們提議授予羅馬盟友們公民權,將國有土地分給無地的小農,重新開始在被征服地區的殖民,以低於市價的價格把穀物賣給羅馬的貧民。格拉古兄弟在元老院內有一些同情者,但大部分元老和騎士的一部分激烈反對他們的改革主張,先後殺害了兩兄弟,改革嘎然而止,統治階層內部保守派和改革派的分歧仍然懸而未解。唯一沒有被廢除的改革成果是對貧民的救濟,保守派和改革派的當權者後來將廉價穀物變為免費食品,爭相討好羅馬的無產者。格拉古改革的失敗意味着羅馬統治階級不再有堅強的政治信念透過改革來穩定和擴大貴族共和國政體的社會基礎,使得羅馬共和國持續混亂,稱為「羅馬共和國的危機」。[1]

格拉古兄弟為羅馬著名政治家。曾先後推行土地改革而遭到殺害。

第一次改革

公元前133年兄提比略·格拉古當選為保民官,提出土地法案,規定公民每戶所占公有地不能超過1000尤格,超過土地由國家償付地價,收歸國有,並劃成每塊30尤格的份地分給貧窮農民,由一個三人委員會負責分配土地。提比留被反對貴族殺害後,土地改革運動至此中斷。

第二次改革

10年後,弟蓋約·格拉古任保民官。他重申提比略的土地法,還提出了實行賑濟城市貧民的糧食法和授與騎士司法權的審判法等法案,目的都是吸引改革的擁護者以實現土地法。公元前121年,反對改革的元老貴族殺害了蓋烏斯,但其提出的法案大多保留了下來。

格拉古兄弟改革,衝擊了豪門貴族的統治,打擊了大土地所有制,使羅馬的上地集中現象得到緩和,促進了羅馬共和國的社會發展,但軍隊戰力退化的頹勢仍在,導致了之後馬略的軍事改革。

參見

參考

  1. ^ Keyao,, Ma,; 馬克垚,. Shi jie wen ming shi = History of civilizations. Di 2 ban. Bei jing shi: Bei jing da xue chu ban she https://www.worldcat.org/oclc/954429378. 2016. ISBN 9787301238585. OCLC 954429378.  缺少或|title=為空 (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