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道行(1949年3月),男,廣東深圳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生平

1973年,畢業於中山大學物理系無線電技術專業。供職於廣東省寶安縣廣播站。1974年9月,擔任廣東省寶安縣松崗公社基本路線工作組副組長,公社黨委副書記。1975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5年8月,擔任工作組組長。1976年10月,升任廣東省寶安縣松崗公社黨委副書記、書記[1]。1981年10月,任中共深圳市羅湖區委常委、區人民政府副區長。1984年12月,任中共深圳市羅湖區委副書記,管理區區長、黨組書記。1990年6月,擔任中共深圳市羅湖區委籌備組成員、區人民政府籌備組組長。1990年9月,任中共深圳市羅湖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區長、黨組書記。1992年12月,任中共深圳市寶安區委書記。1997年12月,擔任中共深圳市南山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2]

2002年2月,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長。2012年12月,因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接受組織調查[3]。2014年,肇慶市中院作出一審判決,梁道行以受賄罪獲刑10年[4]

參考

  1. ^ 網易. 深圳原副市长 梁道行退休后被查_网易新闻. 網易. [2017-1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2). 
  2. ^ 梁道行因主动交代两名“买官者”获轻判. 晶報多媒體數字報刊平台. [2017-1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2-31). 
  3. ^ 網易. 广东省纪委披露深圳卫计委原主任江捍平腐败案细节 送百万给深圳原副市长梁道行买官_网易新闻. 網易. [2017-1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2). 
  4. ^ 網易. 深圳原副市长梁道行被判10年 被指借钱买房不还_网易新闻. 網易. [2017-1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