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鷟「鷟」,注音ㄓㄨㄛˊ;約1483年—1553年),字致齋,旌德七都(今屬安徽旌橋鄉梅家村)人。明代學者。

幼時與伯兄梅鶚同學,[1]正德八年(1513年)舉人,官南京國子監助教、鹽課司提舉。梅鷟曾撰《尚書譜》與《尚書考異》二書,[2]認為西漢所出《古文尚書》十六篇,及東晉梅賾所獻之《古文尚書》二十五篇皆為偽作。[3]陳第曾作《尚書疏衍》駁斥梅鷟之說,陳第認定晉人所獻者為真《古文尚書》,故力駁之。閻若璩認為梅鷟對《尚書》證偽方式過於武斷。[4]梅氏最早指出《古文尚書·大禹謨》中的「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前三句實抄自《荀子》,「允執厥中」一句見於《論語·堯曰第二十》,[5]閻若璩著《尚書古文疏證》時沿用這個說法,實有抄襲之嫌。[6]另著有《尚書集瑩》、《春秋指要》、《周易集瑩》、《古易考原》、《儀禮翼經》、《大元圜注》、《童子問》等。[7]

注釋

  1. ^ 《江南通志》卷一六七稱:「梅鶚,……博綜群籍,為文援筆千言,滉洋浩博,譽重一時。未仕卒,弟鷟與鶚齊名。」
  2. ^ 《四庫全書總目》於「《尚書譜》五卷」條下謂:「鷟因宋吳棫、朱子及元吳澄之說,作《尚書考異》及此書。《考異》引據頗精核。此則徒以空言詆斥,無所依據,如謂孔壁之十六篇,出於孔安國所為,實以臆斷之,別無確證。」
  3. ^ 黃虞稷,《千頃堂書目》卷一「梅鷟《尚書譜》五卷」條下:「旌德人,正德癸酉舉人,南京國子監助教,復官鹽課司提舉,力攻古文之偽。」
  4. ^ 尚書古文疏證》卷八第一百十九稱:「余讀《焦氏筆乗》,稱家有梅鷟《尚書譜》五卷,專攻古文《書》之偽,將版行之不果。……求其《譜》凡十載,得於友人黃虞稷家,急繕寫以來,讀之,殊武斷也。」《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於「《古易考原》三卷」條下亦稱:「明梅鷟撰……是書謂伏羲之易,已有文字。畫卦在前,河圖後出。伏羲但則之。以揲蓍大衍之數當為九十有九,以五十數為體,以四十九為用,無以中五乘十置一不用之理。論殊創辟。然於古無所授受,皆臆撰也。」
  5. ^ 梅鷟:《尚書考異》卷2,「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條,第33頁。
  6. ^ 閻氏辯稱:「余著此未匝月,而從弟自旌德歸,授余以《縣誌》,有縣人梅鶚百一者,正德丁丑進士,未仕卒。撰述頗夥,亦疑今、古文,亦謂「人心」、「道心」本出《道經》。」(閻若璩:《尚書古文疏證》卷2第三十一,第198頁。)
  7. ^ 《旌德縣誌》卷八《文苑傳》稱:「梅鷟,號致齋,鶚之弟,正德癸酉舉人。幼與伯兄鶚同學。博聞強記,研析經義。所著有《尚書譜》、《尚書集瑩》、《尚書考異》、《春秋指要》、《周易集瑩》、《古易考原》、《儀禮翼經》、《大元圜注》、《童子問》等書,其旨多本於伯氏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