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校
檢校,本意是勾稽查核,加在官名之上有代理之意。
官職演變
南北朝開始有檢校秘書等,並非正式官職。隋朝和唐朝前期,「檢校」不是正式拜授,但有權行使職務。如魏徵為檢校侍中,李世勣檢校洛州刺史,等等。唐朝後期,「檢校」官職為散官或加官,沒有職事之權。宋朝初年,有檢校官十九階:三師(太師、太傅、太保)、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左僕射、右僕射、吏部尚書、兵部尚書、戶部尚書、刑部尚書、禮部尚書、工部尚書、左散騎常侍、右散騎常侍、太子賓客、國子祭酒、水部員外郎。宋神宗元豐改制後,「檢校」官職僅留下檢校三公與檢校三師。
元朝到明初中書省、行中書省。明朝六部、都察院、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及地方各府的屬官,有檢校一職。清朝只有江蘇省各府有檢校。作為低級官員,管理稽核文書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