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喬遷(1550年—1632年),伯友,號聲宇江西南昌府南昌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江西鄉試舉人,萬曆十七年(1589年)聯捷己丑科進士。任合肥縣知縣,擢山東道監察御史,適有三王並封之旨,朱維京王如堅因上疏遣戍。喬遷益抗章力爭。已長安雷火地震,喬遷申言災不虛生,皆因國本未建,語甚切直,尋以他事降典史。光廟改元,特起勲丞[1]

天啟元年(1621年),陞光祿寺少卿,改太僕少卿。天啟二年因上書遼東事升右通政,四年改南太僕寺卿[2]。適范濟世為操江都御史,詭言南監馬諸庫藏積鏹百餘萬,非內臣搜括不可得。璫喜,遣其養子胡良輔等至,索所稱百餘萬,實無有,自運使至營役俱以追賠收逮,復坐索二十六萬於太僕。喬遷曰:南太僕無藏鏹久矣,歲折價二十六萬七千,各府州已如期盡輸之北部矣。虛派以殺人,吾不忍。良輔恚曰:如君言,何以復廠公。時方有建祠之事,良輔曰:若建祠於關山,可以報命。不從,迫之。喬遷曰:吾頭可斷,祠不可建也。良輔恚甚曰:安用若,吾輩自成之耳。喬遷曰:太僕署在此,若鼠輩敢爾,若視吾髯在乎!髯起如戟,良輔倉皇歸,以語逆璫。未幾,指為門戶削奪[3]。喬遷和易近人,居鄉待長幼皆以禮,而抗直不避權貴,其天性然也。崇禎中復原官,議起用卒[4]

參考書目

  1. ^ 《明實錄》:泰昌元年,升原任御史降新興縣典史塗喬遷為光祿寺寺丞,喬遷以巡城御史抄沒客用事,降雜職極邊。
  2. ^ 《明實錄》:天啟四年三月,右通政塗喬遷為南京太僕寺卿。
  3. ^ 天啟六年十二月,以南京太僕寺卿塗喬遷久系門戶,落籍追奪誥命。大理寺少卿王雅量年力衰邁,著原官致仕。
  4. ^ 《南昌府志》
  • 《南昌府志》
  • 《江西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