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思宗(1897年—1981年4月20日),負我南垣廣東蕉嶺人。中華民國軍事將領。蕉嶺中學、陸軍大學特別班第一期畢業,

早年經歷

歷任粵軍、 1920年,參與援閩粵軍回師廣州,討伐岑春煊、沈鴻英、林虎等部戰役,升連長。1921年,入韶關粵軍講武堂,後隨部進駐桂林,親聆總理之革命軍人精神講話。1922年,在粵西奉命討伐陳炯明,因功升粵軍許崇智部少將營長。1924年,隨建國粵軍第二師師長張民達、參謀長葉劍英轉戰東江、惠州、河源等地,升中校營長。1925年,參與第一次東征,進入大埔縣城,奉令兼大埔縣長,同年又參與第二次東征,升上校團長,1925年12月3日蔣中正任命馮軼裴爲獨立第二師師長,薛仰岳爲該師第一團團長,塗思宗爲第二團團長。

1926年,第二次棉湖戰役後,升少將團長。北伐開始後,任第三師第七團團長,後升任少將副師長。1927年,調升為國民革命軍第一軍第二十二師師長,在龍潭戰役時擔任長江南岸第一軍陣地防線守軍,堅毅不拔,堅持到第一軍和第七軍友軍馳援。1928年,調任第九軍第三師師長,在濟南會戰中擔任主攻任務,5月1日率鄭洞國進駐濟南,肅清張宗昌殘部,5月2日,日本軍閥田中義一為阻撓北伐軍,發動五三慘案

1929年,國軍編遣會議後,任陸軍第二師步兵第五旅旅長,後入北平陸軍大學特別班第一期。1932年1月28日,日軍入寇上海,奉國府蔣委員長令,擔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淞滬戰地特派員,協調戰地抵抗日軍入侵,1933年九一八事變後,奉調為北平軍分會委員長行營參謀團高級參謀,兼第六十三軍副軍長,協助何應欽整補東北軍隊,安撫熱河察哈爾等地方部隊。

中年經歷

馮察事件中,赴察哈爾主持招撫會議,化干戈為玉帛,1935年陞任少將。1936年底張學良發動西安事變後,1937年5月[1],由國民政府委任為中央視考團團長、率團員17人進入延安視察共黨軍事實況,點驗共軍,俾作為日後編成國家軍隊編制之任務,之後任100軍副軍長、福建汀漳師管區司令、廣東惠潮梅師管區司令。1939年晉升陸軍中將並任第九集團軍參謀長。

1941太平洋戰爭爆發,1941年12月9日國府主席林森向日本發布之宣戰公告,1942年編有《丘倉海先生詩文集》,請丘逢甲弟子鄒魯作序,1942年盟軍陸、空部隊進入中國戰區,1942年8月1日,塗奉命接掌軍政部桂林辦事處主任,代表軍政部部長處理東南方面第三、四、七、九各戰區,作戰部隊軍需補給與後勤運輸,專司聯絡和接收盟軍提供之物資調度至1945年抗戰勝利。

抗戰勝利後,調任陸軍總部高級參謀,住在廣州法政路6號,並曾於1947當選為廣東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但為貫徹黨之指示,禮讓該職給民社黨鍾介民先生。戰後,國共內戰開打,1947年10月國府以宋子文為廣東省政府主席、廣州行轅主任兼廣東保安司令,上任後設立閩粵邊區剿匪總指揮部,以塗思宗為總指揮官,福建省保三團團長陳輇為副總指揮,張光前、梁國材、黃國俊為高級參議,總部起初在廣州設立,1948年3月下旬總部移駐梅縣鬆口,9月辭職調任國防部中將部員。1949年6月隨國府撤退來台。

晚年經歷

1950年奉命派駐香港擔任海外敵後工作。自由中國運動組建華南陸軍司令部由塗思宗任總司令,吉正平任副總司令,下編東江、北江、西江、南路、潮汕、廣三鐵路等縱隊以及若干獨立支隊。其活動範圍遍及粵、贛、閩、湘、桂五省,大力進行爆炸、暗殺、綁架、縱火等敵後遊擊活動。1953年,國府頒布《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出缺遞補補充條例》,之後前所禮讓之蕉嶺縣國大代表身歿,渠因在海外進行反攻復國之任務,故未依《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出缺遞補補充條例》之期限親臨報到,故與凌承緒先生以軍事奉派出差,沒有辦法在期限內親行聲報。申請大法官會議解釋,國家作出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案第117號,無法服眾,1981年4月在香港瑪嘉烈醫院病逝。

注釋

  1. ^ 毛澤東的跟監報告. 亞洲週刊網站,來源:亞洲週刊2006年06期. 2006-00-00 [2021-08-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03) (繁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