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甸御夷州,簡稱灣甸州明朝時設置的。因灣甸傣語名「勐統」,灣甸土司又被稱為勐統土司。

清光緒年間灣甸土司佩劍

灣甸在當地原名為細睒,元朝中統年間內附,屬鎮康路永樂五年(1407年)升灣甸長官司置,治所在今雲南省昌寧縣灣甸傣族鄉。為傣族土州[1]轄境相當今雲南省昌寧鳳慶永德施甸等縣各一部分地。直屬雲南承宣布政使司清朝順治十六年(1659年)改屬永昌府。1912年廢入鎮康縣,土司則傳襲至1949年。

地理

疆域

讀史方輿紀要》記載,灣甸州東至雲州界,南至鎮康州界,西至永昌施甸長官司界,北至順寧府界。

灣甸州歷任知州列表

  • 刀景發
  • 刀景宋
  • 刀景項
  • 景辦法
  • 景隆發
  • 景拙發
  • 景都發
  • 景宗真
  • 景從
  • 景國泰
  • 景先哲
  • 景榮名
  • 景毓英
  • 景毓璁
  • 景廷玉
  • 景福
  • 景祚
  • 景在幫
  • 景慶長
  • 景慶久
  • 景福保
  • 景玉金
  • 景紹文

參考文獻

  1. ^ 張廷玉等. 《明史·志第二十二·地理七》. [2015-04-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