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建設兵團

生產建設兵團中國人民解放軍的一種獨有體系,係其建國初期為開拓邊疆、戍邊屯墾而設,實行「黨、政、軍、企」一體制的特殊社會組織。隨著八十年代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的軍隊專業化政策,所有生產建設兵團均已被撤銷,僅最早成立的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得以被保留至今。

歷史上共13個生產建設兵團分布於全國16個省區。其中新疆軍區生產建設兵團是正兵團級,其餘均為正軍級單位。到1971年,全國各生產建設兵團共有幹部、戰士242萬人,連同家屬計480餘萬人,耕種土地4000萬畝。「軍隊要整頓」形勢下,1973年5月,中央工作會議決定各地生產建設兵團由大軍區領導改為省級政府領導。[1]1975年,隨着全軍大整頓大裁員,全國所有生產建設兵團陸續撤銷,改為地方農墾系統的局、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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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中國人民解放軍西北林業建設兵團:1965年8月6日,中共中央西北局建立「黃河中游水土保持建設兵團」,任務是在水土流失嚴重、人煙稀少的崐地區造林種草,結合建設一些必要的水土保持工程、控制水土流失,並幫助和指導周圍人民公社做好水土保持工作。1966年4月,決定改號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西北林業建設兵團」。

北京軍區華北農墾兵團:1966年2月北京軍區籌建橫跨山西、河北的華北農墾兵團。第六十六軍政治部主任倪子文任兵團負責人。但可耕地有限,且雁北地區的氣候並不適合大面積耕種,所以始終沒有達到設計指標。1968年12月24日,北京軍區副司令員吳先恩在會上宣布,華北農墾兵團和原「內蒙古軍區生產建設兵團」合併,建立新的北京軍區內蒙古生產建設兵團

新建立的北京軍區內蒙古生產建設兵團:

參見

參考資料

  1. ^ 《當代中國的農墾事業》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6年版第63-6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