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埃爾·瓦爾德克-盧梭

皮埃爾·馬里·勒內·埃內斯特·瓦爾德克-盧梭(法語:Pierre Marie René Ernest Waldeck-Rousseau法語發音:[pjɛʁ maʁi ʁəne ɛʁnɛst valdɛk ʁuso];1846年12月2日—1904年8月10日), 法國政治家,任總理期間(1899年-1902年)處理德雷福斯事件,並促成法國工會的合法化(1884年)。

皮埃爾·瓦爾德克-盧梭
Pierre Waldeck-Rousseau
瓦爾德克-盧梭,納達爾
法國 第29任法國總理
任期
1899年6月22日—1902年6月7日
前任夏爾·迪皮伊
繼任埃米爾·孔布
個人資料
出生1846年12月2日
南特
逝世1904年8月10日(1904歲—08—10)(57歲)
科爾貝-埃索訥
政黨機會主義共和黨人 民主共和黨聯盟

生平

皮埃爾·瓦爾德克-盧梭出生在盧瓦爾-大西洋省的南特,他的父親勒內·瓦爾德克-盧梭是當地的律師和共和黨領袖。1879年當選眾議員時,是一個暫露頭角的保守派律師,以善於雄辯於精通法律細節聞名。1881年任萊昂·甘必大內閣中內政部長,1883—1885年在茹費理內閣中仍任此職。1884年提出《瓦爾德克-盧梭法》,使工會合法化,儘管尚有一些重要限制。1885—1889年為眾議員,任滿後引退,操律師業,獲得成功。1894年成為參議員,1899年6月,因重審德雷福斯事件問題而引起的示威和反示威有危及治安之虞,他應邀成立一個「保衛共和政府」。該政府雖然主要依靠支持德雷福斯的溫和派,但也包括左右兩派成員。1899年9月,軍事法庭堅持德雷福斯有罪,政府說服總統給予寬大處理,以免進一步發生爭執。他的政府後期所採取的最重要措施是1901年7月的《結社法》,該法律取消了為司法目的而對結社權所作的種種限制。1902年6月,他因健康欠佳而辭職。退休後曾起而反對其繼任者埃米爾·孔布拒絕承認教會有權結社並關閉數千所天主教學校的行動。

參考

  本條目包含來自公有領域出版物的文本: Chisholm, Hugh (編). 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第11版).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11. 

前任:
夏爾·迪皮伊
法國總理
1902年-1905年
繼任:
埃米爾·孔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