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埃爾·瓦爾德克-盧梭
皮埃爾·馬里·勒內·埃內斯特·瓦爾德克-盧梭(法語:Pierre Marie René Ernest Waldeck-Rousseau,法語發音:[pjɛʁ maʁi ʁəne ɛʁnɛst valdɛk ʁuso];1846年12月2日—1904年8月10日), 法國政治家,任總理期間(1899年-1902年)處理德雷福斯事件,並促成法國工會的合法化(1884年)。
皮埃爾·瓦爾德克-盧梭 Pierre Waldeck-Roussea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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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任法國總理 | |
任期 1899年6月22日—1902年6月7日 | |
前任 | 夏爾·迪皮伊 |
繼任 | 埃米爾·孔布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1846年12月2日 南特 |
逝世 | 1904年8月10日 科爾貝-埃索訥 | (57歲)
政黨 | 機會主義共和黨人 民主共和黨聯盟 |
生平
皮埃爾·瓦爾德克-盧梭出生在盧瓦爾-大西洋省的南特,他的父親勒內·瓦爾德克-盧梭是當地的律師和共和黨領袖。1879年當選眾議員時,是一個暫露頭角的保守派律師,以善於雄辯於精通法律細節聞名。1881年任萊昂·甘必大內閣中內政部長,1883—1885年在茹費理內閣中仍任此職。1884年提出《瓦爾德克-盧梭法》,使工會合法化,儘管尚有一些重要限制。1885—1889年為眾議員,任滿後引退,操律師業,獲得成功。1894年成為參議員,1899年6月,因重審德雷福斯事件問題而引起的示威和反示威有危及治安之虞,他應邀成立一個「保衛共和政府」。該政府雖然主要依靠支持德雷福斯的溫和派,但也包括左右兩派成員。1899年9月,軍事法庭堅持德雷福斯有罪,政府說服總統給予寬大處理,以免進一步發生爭執。他的政府後期所採取的最重要措施是1901年7月的《結社法》,該法律取消了為司法目的而對結社權所作的種種限制。1902年6月,他因健康欠佳而辭職。退休後曾起而反對其繼任者埃米爾·孔布拒絕承認教會有權結社並關閉數千所天主教學校的行動。
參考
公有領域出版物的文本: Chisholm, Hugh (編). 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第11版).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11.
本條目包含來自前任: 夏爾·迪皮伊 |
法國總理 1902年-1905年 |
繼任: 埃米爾·孔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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