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辦南京市政公署,是1938年4月24日中華民國維新政府在南京成立的機構,下設秘書處、社會處、教育處、財政處、實業處、工務處、衛生處、警察廳。10月,各處被改為局。1939年3月3日,改組為南京特別市政府,直屬行政院[1](第六章第一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