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新民(1943年2月),男,陝西乾縣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西北大學中文系畢業,中共黨員,高級經濟師。曾任國家電網公司黨組成員、中央紀委駐國家電網公司紀檢組組長、中國監察學會電力分會會長。

生平

1968年大學畢業後,祝新民被分配到陝西漢中褒河水電站勞動鍛煉。自1970年6月起,開始進入陝西省黨政機關任職;歷任中共宜君縣委辦公室、延安地委辦公室任副主任,省政府辦公廳綜合處副處長,省委辦公廳副主任等職。

1985年4月,祝新民出任中共咸陽市委副書記;同年9月,出任代理市長;1986年4月,正式當選咸陽市市長;1987年晉升市委書記;1991年,出任陝西省政府政策研究室主任。

在1994年年底,原陝西省省長白清才出任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的負責人後不久,祝新民也上調中央,出任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的秘書長。此後,歷任中紀委駐中國紡織總會、國家紡織工業局紀檢組組長,中紀委國家電網公司紀檢組組長、國家電網公司黨組成員等職。2009年8月,退休。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前任:
王步唐
咸陽市人民政府市長
1985年9月 - 1987年5月
繼任:
張宏勛
  中國共產黨職務
前任:
許廷方
中共咸陽市委書記
1987年5月 - 1991年4月
繼任:
李錦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