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汝奎(?—?),清朝官員,直隸大興(今屬北京市)人。監生出身。

生平

章汝奎於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曾任臺灣府淡水廳竹塹巡檢兼司獄。嘉慶九年(1804年)二月任彰化縣南投縣丞。嘉慶十年(1805年)閏六月,以南投縣丞代理彰化縣知縣。嘉慶十三年(1808年)以南投縣丞署任淡水廳新莊縣丞一職。翌年,新莊縣丞裁撤,設立艋舺縣丞(即大台北地區)行政中心遷至艋舺大加蚋中心,約相當於今萬華車站附近),而章汝奎則回任南投丞職。

參考文獻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官銜
前任:
李鍔
臺灣府彰化縣知縣
嘉慶十年(1805年)閏六月署任
繼任:
翟儔
前任:
顧荃
臺灣府新莊縣丞
嘉慶十三年(1808年)署任
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