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慾殺手

縱慾殺手英文Spree Killer),根據美國法律中的定義,即兇犯嫌疑者一人,或二、三人,在一段相對較短的時間內連續殺人兩個或兩個以上者,即可稱為此類殺手。縱慾殺手和連環殺手不同,連環殺手可能會殺了很多人,但是殺人時間可斷續達幾十甚至幾十,因此不符合縱慾殺手之定義。

若是一支軍隊,於戰事中奉其長官之命殺害5個以上毫無防衛能力的人或動物稱為屠殺,如果被殺害者人數很多(這個詞在各國和各人理解不同,無法定義,有些人[誰?]認為是30個人以上,另一些人[誰?]認為是50個人以上)則稱為大屠殺

實例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