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柯布·庫珀

小約翰·柯布·庫珀(英語:John Cobb Cooper,Jr.,(1887年9月18日—1967年7月22日),是一位美國法學家及泛美航空公司高管和總統顧問。 約翰·庫珀出生於佛羅里達州傑克遜維爾,其父母是約翰·科布和瑪麗·科德韋爾·庫珀。

新澤西州勞倫斯維爾學校畢業後,他考入普林斯頓大學並在1909年獲得法律學位。1911年成為佛羅里達洲的一名律師,曾在1916年和1924年二次當選為民主黨全國大會代表。1917年他加入美國海軍,一戰結束時晉升為中尉軍銜。1918年與瑪莎·海倫·馬弗爾結婚,共生育有三個孩子:兩位女孩和一位男孩。一年後,他由現役轉為後備役,並在1921年升任為少校

1927年到1934年期間,他曾任佛羅里達州律師協會法律雜誌主編;1932年-1934年被任命為國際航空技術委員會法律專家;1934年-1945年成為泛美航空公司副總裁,1944年-1946年在董事會任職,由於他的上述從業資歷,1945年被選入國際航空運輸協會首屆執行委員會[1];1947年擔任美國總統航空政策委員會顧問;1945年-1950年為普林斯頓高等研究院研究員;1951年庫珀在蒙特利爾麥吉爾大學創建了航空航天法研究所,該機構現已成為聯合國負責航行安全的機構-國際民航組織總部。1952年他被麥克吉爾大學授予碩士學位;從1951年至1957年,被聘為麥克吉爾大學國際航空法教授,成為國際航空法研究所首任主任,之後他被聘為名譽教授。

他是《飛行權》一書的作者及有關在軌人造衛星航空/太空權法律思考的開創者。1957年10月起蘇聯開始了人造衛星發射,對於盤旋在美國上空的人造衛星,艾森豪威爾總統曾向他諮詢過有關"飛越權"的法律意見。他的母校普林斯頓大學在授予他榮譽博士時,稱他為「空間法之父」。

從20世紀50年代早期起直到生命結束,他一直為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法律顧問。

他是航空和航天領域國際法理論先驅,曾在1951年撰寫了第一篇論述太空所有權題材的論文-《高空飛行和國家主權》。

他的弟弟是電影製片人"梅里安·考德威爾·庫珀",曾擔任泛美公司董事,最出名的可能是他在1933年所創作的電影《金剛》,作為泛美公司主管他成功促成了他的哥哥出任泛美公司法律顧問和副總裁。

為開拓泛美公司海外業務市場,約翰·庫珀曾與著名飛行員查爾斯·林德伯格(泛美公司顧問)一起駕駛小飛機在愛爾蘭(香農)與法國(奧利)選擇機場建設地址。

榮譽和紀念

參引資料

  1. ^ Air Transport Operators. Flight and Aircraft Engineer (Royal Aero Club). 10 May 1945, XLVII (1898): 501 [5 July 2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6-12). 
  2. ^ Honorary Degrees Awarded by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11 July 2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