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國際經濟組織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英語: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簡稱經合組織(OECD),是全球38個市場經濟國家組成的政府間國際組織,總部設在法國巴黎犬舍城堡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標誌
標誌
    創始成員國(1961)     其他成員國
    創始成員國(1961)
    其他成員國
秘書處 法國巴黎
官方語言英語 · 法語
成員
領導人
• 秘書長
馬提亞斯·科爾曼
• 副秘書長
烏爾里克·維斯特加德·克努森丹麥語Ulrik Vestergaard Knudsen
武內良樹日語武内良樹
法布里奇婭·拉佩科雷拉丹麥語Fabrizia Lapecorella
成立
• 歐洲經濟合作組織成立
1948年4月16日,​76年前​(1948-04-16
• 改組為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1961年9月30日,​63年前​(1961-09-30
推進馬歇爾計劃時的一張海報

歷史沿革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前身是1947年由美國加拿大發起,成立於1948年的歐洲經濟合作組織(Organisation for European Economic Co-operation,縮寫為OEEC),該組織成立的目的是幫助執行致力於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歐洲重建的馬歇爾計劃。後來其成員國逐漸擴展到非歐洲國家。1961年,歐洲經濟合作組織改名為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經合組織的宗旨為:幫助各成員國家的政府實現可持續性經濟增長和就業,成員國生活水準上升,同時保持金融穩定,從而為世界經濟發展作出貢獻。其組建公約中提出:經合組織應致力於為其成員國及其它國家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的穩固經濟擴展提供幫助,並在多邊性和非歧視性的基礎上為世界貿易增長作出貢獻。

對於三十五個市場經濟國家來說,經合組織是個獨一無二的論壇。他們在一起工作然後發表關於全球化趨勢下經濟,社會和政府所面臨的挑戰和機遇。

經合組織提供了一個框架,在此框架內成員國可以交流經濟發展經驗,為共同的問題尋找答案,協調在國內外政策中合作實踐。在這個論壇裡,各國政府可以達成沒有約束性的建議(軟法律)或是有約束性的條約,這些文件對國際經濟和貿易環境的改善具有強大的推動力。

經合組織成員國之間的信息交流是由設立在巴黎的秘書處提供的。秘書處集中數據,研究趨勢,以及分析和預測經濟發展。它也同時關注社會變化和貿易模式變化、環境、農業、科技、稅務以及其他一些問題。

經合組織通過在經濟增長、金融穩定、貿易和投資、技術創新、企業管理等方面的合作來幫助成員國保持繁榮並且掃除貧窮。同時它致力於在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的同時保護環境。經合組織的其他目標還包括為所有人創造就業機會、保障社會公正、建設廉潔有效能的政府等[1]

經合組織身處傾聽和努力的最前線,傾全力於幫助成員國政府對新的發展和關注做出反應,包括貿易和結構調整、網絡安全以及在發展中國家脫貧中所面臨的挑戰。逾40年以來,經合組織已經成為世界上最大和最可靠的全球性經濟和社會統計數據的來源之一。經合組織的數據庫擁有跨越地域的數據,包括國家賬目、經濟指標、勞動力、貿易、就業、移民、教育、能源、健康、工業、稅收和環境。大多數研究和分析報告已經出版。

在過去十年裡,經合組織成功解決了一系列經濟、社會和環境問題。因此也更加重了其在商業,貿易組合和其他有代表性的社會階層之間的紐帶作用。例如在經合組織框架下的稅收和轉移定價談判就為世界範圍內的雙邊稅務談判鋪平了道路。

在其他領域裡,經合組織也通過1999年2月生效的《經合組織反貪污行賄協定》而在全球範圍內扮演處理貪污行賄行為的重要角色。

成員國

 
法國外長在OECD

OECD現有38個成員;除了1961年的創始成員國外,其他成員國名後均列出了其入會年份。列表中打*號者是世界銀行高收入經濟體[2]

創始成員
後來加入的成員

經合組織理事會正在審議其成員請求的國家

與非成員合作關係

 
  成員國
  入會候選成員
  強化合作夥伴

當前有25個國家或地區以觀察員身分或等同成員國的權限,參與OECD部分委員會的工作;除了個別歐洲聯盟成員國外,歐盟委員會亦分別參與OECD的工作。此外,OECD理事會於2007年5月的部長級會議中決定,正式開始考慮俄羅斯聯邦的入會申請,並與若干經濟規模較大的開發中國家建立「強化合作夥伴」(英語:Enhanced Engagement)關係,以追求世界各區域間的均衡發展[6]列表中打*號者是世界銀行「高收入經濟體」[2]

成員國的海外屬地

截止2021年1月,OECD承認以下英國和荷蘭的屬地是OECD成員國的組成部分:[7][8]

委員會觀察員或其他參與者
強化合作夥伴

被停止入會成員:

注釋

  1. ^   中華民國以「中華台北」名義加入。

參考資料

  1. ^ OECD首份长期展望报告:中国经济今后50年稳定增长. 中國經濟網. [2014-06-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7-14). 
  2. ^ 2.0 2.1 Country and Lending Groups | Data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High-income economies
  3. ^ 3.0 3.1 3.2 3.3 3.4 3.5 OECD strengthens engagement with partner countries during annual Ministerial Meeting (新聞稿). OECD. 2018-06-01 [2018-06-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6-23). 
  4. ^ Resolution of the council on the opening of accession discussions with Indonesia. OECD. [20 February 20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8-12). 
  5. ^ OECD increases engagement with Southeast Asia further - Opens accession discussions with Thailand. OECD. [18 June 20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9-26). 
  6. ^ 2007年5月OECD理事會部長級會議主席摘要. [2011-04-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6-06). 
  7. ^ Declarations by certain Member Countries relating to the Convention on the OECD. OECD. [30 January 20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9-27). 
  8. ^ Crown Dependencies and Overseas Territories of the United Kingdom. OECD. [30 January 20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2-21). 
  9. ^ Chinese Taipei - OECD. www.oecd.org. [2017-11-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7-03). 
  10. ^ 俄外交部对经合组织暂停与莫斯科进行对话表示遗憾. 中俄交流網. 2014-03-16 [2016-07-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8-17) (中文). 
  11. ^ Statement from OECD Secretary-General on initial measures taken in response to Russia’s large scale aggression against Ukraine. OECD. 2022-02-25 [2022-02-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26) (英語). 

參見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