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聰慈(1929年—?年),四川宜賓人,曾任中共山西省委委員、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委員、山西省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大同市委書記。1989年8月9日,肖聰慈因犯有嚴重錯誤,被處以留黨察看一年。

肖聰慈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1929年
四川宜賓
逝世不詳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

生平

肖聰慈1956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50年9月起先後在西南軍政大學川南分校、28軍政治部政工科、69軍政治文化處等地任幹事。[1]1983年10月就任大同市委書記[2]。後來,肖被任命為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委員、山西省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據查,肖聰慈任職大同期間,收受鄧克昌賄賂的價值800元人民幣的家具一套,利用職權使鄧克昌獲得114萬元人民幣的貸款,並減免其公司的養路費。他還利用職權試圖包庇強姦未遂的鄧克昌。此外,肖聰慈「長期與一女幹部保持不正常關係」,為她套購5噸白糖、套匯價值3000元港幣的彩電。[3]

參考資料

  1. ^ 《大同市志》,大同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中華書局,2000年,1968頁。ISBN 9787101027266
  2. ^ 瞫理 任文. 权与利的变奏曲——原大同市委书记肖聪慈包庇罪犯透视. 黨建. 1989, (10). 
  3. ^ 8月9日 原山西大同市委书记肖聪慈 受留党察看处分. 中國反腐倡廉大事記(第二部). 人民網. [2014-01-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1-11). 
政黨職務
前任:
和愚
中國共產黨大同市市委書記
1983年10月 - 1988年
繼任:
樊榮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