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同文
胡同文(1533年—?),字子尚,號松麓,遼東瀋陽衛人,浙江嚴州府壽昌縣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胡同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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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江西布政使司左參政 | |
籍貫 | 遼東瀋陽衛 浙江嚴州府壽昌縣軍籍 |
字號 | 字子尚,號松麓 |
出生 | 癸巳九月十九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配翁氏,累贈宜人;繼配李氏,累封宜人 |
親屬 | (子)宗堯、宗舜、宗孟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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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浙江鄉試第四十三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二甲第二十四名進士[1][2]。兵部觀政,本年八月授刑部主事,隆慶二年(1568年)九月升員外,三年三月升郎中,四年升瑞州府知府,萬曆三年(1575年)六月升廣東副使,丁憂。七年九月復除江西湖西道副使,十年十二月以萎薾緝賊不前調簡,十三年十二月補山東副使,十五年五月升江西左參政,十一月患病致仕。
家族
參考文獻
-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錄》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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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鄧之屏 |
明朝瑞州府知府 1570年-1575年 |
繼任: 金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