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爾愷
生平
胡爾愷十九歲時在天啟七年(1627年)中舉人,崇禎十年(1637年)成進士,為母親服喪完畢後獲授太平推官,南京兵部尚書史可法和兵科都給事中左懋第委任他督修太平府城牆,一年完工;期間又探查蕪關的貪官與平定徽州的變亂,十五年(1643年)分考應天鄉試,取錄盧象觀等名士。
弘光年間馬士英、阮大鋮擅權,胡爾愷辭官歸里十多年,到順治十四年(1657年)在洪承疇推薦下在清朝任職吏科給事中,晉吏部右侍郎、禮部左侍郎,多次上陳國家計策,在北京病逝。他病重時依然上陳四件事為民請命,都獲認可,他說:「四件事完成,我可以瞑目了。」死後沒有足夠資金入殮,同鄉趙洞門為其籌得賻金,帶棺木回鄉。他生平對家人和鄉里孝友和睦,位居要職卻依然布衣蔬食[1][2]。有《且耕堂集》[3]。
引用
-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弘光)時鳳、廬、安、太、池、寧、徽、滁、和、廣先後府州縣官可紀者:……胡爾愷,字石江,長沙人。崇禎十年進士。太平推官,降清。
- ^ 同治《長沙縣志·卷二十三·人物一》:胡爾愷,字石江,年十九登天啟丁卯賢書,益發憤下帷,不以一第為榮,崇禎丁丑進士。母憂服闋,授南直太平府推官,城垣卑陋,南大司馬史可法、兵科左懋第委任督修,夙夜不遑,期年告竣,他如訪蕪關之蠧、定徽州之變,其餘事也。壬午分考,盧象觀等咸出其門。宏光時馬阮當國,拂衣而歸十餘年,不以姓名通有司。歲丁酉,經略洪承疇特疏,薦授吏科給事中,旋晉吏部右侍郎,轉禮部左侍郎,屢陳國計民瘼,病卒於京。抱病時猶陳四事為民請命,俱報可,公曰:「四事舉,吾目瞑矣。」卒後貧無以殮,同鄉趙洞門等賻金歸櫬。爾愷生平居家孝友,居鄉雍睦,雖官職顯榮,布衣蔬食淡如也。
- ^ 民國·徐世昌《晚晴簃詩匯》(卷21):胡爾愷,字石江,長沙人。明崇禎丁丑進士,官太平推官。入國朝,薦舉山林隱逸,授吏科給事中,官至禮部侍郎。有《且耕堂集》。 小孤山 香國浮人境,巋然絕眾援。碧環千浪影,青立一峰痕。有徑堪僧住,無蘿許客捫。相看姑緩棹,望望人云根。
參考文獻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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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何弘仁 |
明朝建平縣知縣 1638年 (署) |
繼任: 高揚 |
前任: 張調鼎 |
明朝太平府推官 1640年-1645年 |
繼任: 張萬選 清朝推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