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工委會鐵路部分組織案
臺灣省工委會鐵路部分組織案為台灣白色恐怖時期之政治案件,爆發於1950年,為中國共產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被破獲後的後續案件。
據國防部保密局官方資料顯示,台灣省工委會鐵路支部為中國共產黨台灣黨員吳思漢、李水井等人籌畫,自1947年起,以台鐵司機員、司爐以及員工及工會會員為對象,先後以讀書會型式在台鐵成立鐵路局支部、臺北機廠支部、臺北機務段第一支部、臺北機務段第二支部。1950年5月,於吳思漢、李水井被捕後濫捕25人,並於8月31日判決;其中李生財、張添丁、林德旺、許欽宗、朱永祥等5人判處死刑,郭兆慶等20人判15年有期徒刑。該案件造成中國國民黨於鐵路設置臺灣區鐵路黨部,並以國民黨幹部組織台灣鐵路工會。之後,相關案件還有松山第六機廠支部案,該案則有傅慶華及張萬枝遭槍斃,吳聲潤等兩人則被判刑12年。
參考文獻
- 邱國禎 著,《近代台灣慘史檔案》,前衛出版社2007年6月出版,ISBN 9789578015364,第156頁〈擠牙膏擠出鐵路局地下組織〉(原於1998年刊登於《民眾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