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和曆》,即《甲子元曆》,是南北朝東魏的曆法。李業興編制[1]

《正光曆》施行在魏孝靜帝時已經和天象有違。興和元年(539年),李業興編制新曆法。經過信都芳審核訂正,以為被《正光歷》為佳,於是頒布實施,一直用到東魏滅亡。

文內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