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師大特教糾正案
菲律賓師大特教糾正案是指中華民國監察院於2002年對教育部處理菲律賓師範大學特殊教育研究所畢業生「學歷查證」及「教師資格檢定」不當所提出之糾正案。
背景
民國八十年代,臺灣國中、國小特殊教育師資極為缺乏,當時師資主要來源為師範生及在師大或師院修習教育學分班者。因師資培育尚未多元化,加上師範生享有公費待遇,師大及師院之大學公費錄取分數頗高,而教育學分班又名額有限。在此時空背景下,特教領域陸續加入從國外學歷畢業回國之師資。
處理
當時的法規規定,各大師資培育機構的師培生,必須在國內學校實習一年,擔任實習老師,取得國內正式教師證,持國外教育相關學歷的留學生(含菲律賓師範大學特殊教育研究所)畢業回國之師資,也是同樣標準,早就已經必須經過各大師資培育機構輔導,在國內學校實習一年,擔任實習老師,取得國內正式教師證,通過教師甄試,才能進入學校任教,但因從碩士學歷起薪,造成其他師培生眼紅,質疑其師資素質不佳,教育部所轄縣市各教育局,學分採認標準不一,處理不公平,因此由監察院依法提案糾正。除了菲師大以外,持菲律賓學歷的特教老師也不少人來自德拉薩大學特殊教育研究所。
參見
外部連結
- 驗證外國學歷參考事項說明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查詢系統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國外大學以上學歷普通課程專門課程及教育專業課程審查小組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菲律賓高等教育委員會Commission on Higher Education認可名冊
- 持國外大學以上學歷申請認定修畢普通課程專門課程及教育專業課程標準-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外國大學參考名冊--國際與兩岸教育司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監察院糾正案全文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菲律賓師範大學法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學術交流新聞)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接待菲律賓各大學校長參訪團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菲律賓師範大學特殊教育研究所 網站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德拉薩大學特殊教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