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厄爾·雷
詹姆斯·厄爾·雷(英語:James Earl Ray,1928年3月10日—1998年4月23日),暗殺美國著名黑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的兇嫌[3][4]。
詹姆斯·厄爾·雷 James Earl Ra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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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男 |
出生 | 美國伊利諾斯州奧爾頓 | 1928年3月10日
逝世 | 1998年4月23日 美國田納西州納什維爾 | (70歲)
國籍 | 美國 |
別名 | 埃里克·斯塔爾沃·高爾特[1] 約翰·維拉爾德[2] |
簡介
1928年3月10日,雷出生在伊利諾斯州的奧爾頓,他是露西爾和喬治·埃利斯·雷的兒子。他有愛爾蘭、蘇格蘭和威爾士血統,有天主教教養。
1935年2月,雷的父親在伊利諾伊州的奧爾頓開始支票詐騙。為了逃避懲罰全家搬到了密蘇里州的尤因,雷是九個孩子的第一胎,其中包括約翰·拉里·雷、富蘭克林·雷、傑瑞·威廉·雷、梅爾巴·雷、卡羅爾·雷·佩珀、蘇珊·雷和瑪喬里·雷。他的妹妹Marjorie小時候死於火災。
雷十五歲就輟學了。他後來加入了美國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的軍隊,曾在德國服役,儘管雷努力適應軍事生活,但最終於1948年因無能和缺乏適應能力而退役。
1949年,雷第一次因犯罪活動被定罪,這是加州的一起盜竊案。1952年,他因在伊利諾伊州持械搶劫出租車司機而服刑兩年。1955年,雷在密蘇里州漢尼拔偷錢後被判犯有郵件詐騙罪,然後偽造他們去佛羅里達旅行。他在萊文沃思服役四年。1959年,雷在一次持械搶劫中被抓到偷了120美元。路易斯·克羅格商店。雷因屢次犯罪而被判處20年徒刑。1967年,他躲在一輛從監獄麵包店運送麵包的卡車裡逃出密蘇里州監獄。
1968年4月4日,馬丁·路德·金在旅店二樓陽台遭遇槍擊,臉頰中彈,送醫後搶救無效去世。兩個月後,雷在英國倫敦希思羅機場被捕,當時他持有假的化名為雷蒙·喬治·斯尼德的加拿大護照,試圖離開英國,前往白人統治的羅德西亞。他很快被引渡到美國田納西州受審。次年3月,雷承認自己殺害馬丁·路德·金的罪行,但三天後翻供,之後在律師的建議下承認罪名以免被判死刑,後被判處99年監禁。雷在30年的服刑生涯中一直沒有放棄爭取再審的努力,但每次都因證據不足而失敗。雷的律師一直堅稱雷是一個替罪羊,就像陰謀論者認為肯尼迪遇刺案中李·哈維·奧斯瓦爾德的角色。但不可否認的是,雷之前多次持械搶劫的前科對他十分不利。1997年,馬丁·路德·金的兒子德克斯特·金與雷見面,並公開支持詹姆斯·厄爾·雷爭取再審。1998年4月23日,雷因肝病在納什維爾榮軍醫院去世,終年70歲[5][6]。
參考資料
- ^ 1967年8月29日購買「野馬」牌汽車與1968年3月30日購買「雷明頓」牌步槍所使用的化名。
- ^ 1968年4月4日在洛蘭旅館對面的一家出租公寓登記時所使用的化名。
- ^ 美国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遇刺之谜. 中國文物網. 2003-11-08 [2003-11-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 ^ 马丁·路德·金被刺 古巴人劳尔主使. 網易. 2008-08-28 [2008-08-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年11月13日).
- ^ Martin, Douglas. Jack Kershaw Is Dead at 96; Challenged Conviction in King’s Death. The New York Times. 2010-09-24 [2021-10-06]. ISSN 0362-43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3-09) (美國英語).
- ^ CNN - James Earl Ray, convicted King assassin, dies - April 23, 1998. edition.cnn.com. [2021-10-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