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信文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09年3月23日) |
認信文(或稱信綱、信條),是基督宗教一些宗派的信仰規範。認信文闡明該宗派的教義和教政體制,乃其信徒共同遵守的準則與宣言。不少基督教派所沿用的認信文,在其教內的權威性僅次於《聖經》。
自宗教改革運動,基督新教各派系先後訂立認信文作為其教義和教會體制的準繩。而廣義上的認信文也可以指《信經》、天主教和東正教各自承認的權威性文件。
著名的認信文
- 《奧格斯堡信綱》(1530年)
- 《第一瑞士信綱》(1536年)
- 《十三條信綱》(1538年)
- 《四十二條信綱》(1553年)
- 《高盧信綱》(1559年)
- 《蘇格蘭認信文》(1560年)
- 《比利時信綱》(1561年)
- 《特蘭托會議信綱》(1564年)
- 《第二瑞士信綱》(1566年)
- 《多爾德雷赫特認信文》(1632年)
- 《威斯敏斯特信綱》(1643年)
- 《三十九條信綱》(1688年)
- 《溫徹斯特認信文》(1803年)
- 《新罕布什爾認信文》(1832年)
這是一篇與基督教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