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太新(1966年11月),湖北天門人,中國共產黨黨員,前中國共產黨洪湖市委員會書記,2015年2月2日,他因「嚴重違紀」遭到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調查。[1]

鄒太新
中國共產黨洪湖市委員會書記
任期
2011年9月—2015年8月
前任幸敬華
繼任鄧應軍
個人資料
出生1966年11月(58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北省天門市
政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開除)

生平

1966年11月,鄒太新出生在湖北省天門市

1988年6月到1991年12月,鄒太新在湖北省荊州地區東方紅中學擔任校團委副書記。1991年12月,鄒太新調入共青團湖北省荊州地委工作,1994年6月,鄒太新升職為該地的宣傳部副部長。1994年10月,鄒太新再度升職為荊州市委組織部部長。1996年3月,鄒太新轉任共青團荊州市委宣傳部部長。2000年11月到2002年6月,鄒太新出任共青團荊州市委副書記、黨組成員、市青聯副主席。2002年6月到2004年8月,鄒太新擔任共青團荊州市委副書記、黨組副書記。

2004年8月,鄒太新調入沙市區,擔任沙市區委副書記、區委黨校校長。2009年4月,鄒太新出任沙市區委副書記、區長,2011年9月任期滿。

2011年9月,鄒太新升職為中共洪湖市委書記。[2]

落馬

2015年2月2日,他因「嚴重違紀」遭到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調查,鄧應軍接替其擔任該市市委書記。4月,鄒太新被移送司法機關。8月3日,中國共產黨湖北省委員會對鄒太新作出開除公職、開除黨籍處分。[3]

2016年6月,荊門市人民檢察院就鄒太新案件依法向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8月11日,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鄒太新貪腐案件,鄒太新就職期間收取賄賂人民幣123.2萬元、4.1萬美元、4.1萬元購物卡、勞力士女表一塊和金條兩根(共計折合人民幣160多萬元)。[4]

參考文獻

  1. ^ 荆州市副市长马秋平、恩施州副州长肖作文等被调查. 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2015-02-02 [2015-03-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2-05). 
  2. ^ 图文:湖北洪湖市市委书记邹太新. MSN. 2012-01-09 [2015-03-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02). 
  3. ^ 李源. 湖北洪湖市委原书记邹太新等6人被开除党籍. 人民網. 2015-08-04 [2021-01-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26). 
  4. ^ 湖北洪湖市原市委书记邹太新荆门受审 当庭认罪. 搜狐. 2016-08-11 [2021-01-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07). 
政黨職務
前任:
幸敬華
中國共產黨洪湖市委員會書記
2011年9月-2015年8月
繼任:
鄧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