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漳
鄭漳(1489年—?),字世績,號東溟,福建福州府閩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鄭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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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刑部右侍郎 | |
籍貫 | 福建福州府閩縣 |
字號 | 字世績,號東溟 |
出生 | 弘治二年(1489年)二月初六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張氏,継娶陳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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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福建鄉試第五名舉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聯捷丁丑科會試第二百八十九名,登第三甲第二百三十一名進士[1][2]。吏部觀政,授戶部主事,升員外、郎中,嘉靖七年(1528年)出為廣東肇慶府知府,因被廣東提學副使蕭鳴鳳笞打折辱,告病辭官[3],後改任山東登州府,尋升兩淮鹽運使。轉廣西右參政,改河南。時李默為吏部尚書,推薦鄭漳歷任江西按察使、廣西布政使等職,入為應天府府尹。嘉靖三十年(1551年)六月升南京刑部右侍郎,李默被革職後,三十一年六月鄭漳因老病被彈劾,被令致仕[4]。
家族
參考文獻
-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嘉靖十年正月,廣東提學副使蕭鳴鳳剛狼任性,節因肇慶知府鄭漳忤己,不勝忿,廷笞之,漳遂移疾投劾去。廣東巡按御史李美上其事,吏部以漳擅離職守,下所在巡按逮問。於是物論哄然,不直鳴鳳,會考察,兩京科道官交章彈之,鳴鳳坐降調。既而鳴鳳、漳各上疏自理,深相詆詬,詔下美核狀,美言二臣守職無他過,第其陵下抗上已甚,且崇飾游辭,互相誣衊,當逮問如律。詔下福建、浙江各巡按於原籍如所擬問,結送部改用。
- ^ 《福建通志》:鄭漳字世績,閩縣人。正德丁丑進士,授戶部主事,歷員外、郎中。嘉靖初轉守肇慶,坐事待察。復起知登州,秩滿,擢兩淮鹽運使,尋轉廣西參政,改河南。時李默為太宰,薦歷臬潘,入為南京兆、刑部侍郎,默得罪,言者誣漳,以年老乞歸,卒賜祭葬。漳貌不逾中人,而狷介不屈,守肇慶時,督學蕭鳴鳳恃張璁勢,凌諸郡守,漳與爭論,上章相攻,朝議直漳,夏言為漳同年進士,意殊厚邀,漳竟不見。嚴嵩父子持柄,方岳饋遺多珍賄,漳以左轄入覲,獨持數青布為贄,卒之日,器無珍玩,侍無媵妾,僅遺圖書若干卷。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登科錄》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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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錢鐸 |
明朝肇慶府知府 1528年-1532年 |
繼任: 朱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