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守一
生平
陳守一5歲喪父,配偶胡冰。1929年畢業於北京朝陽大學法科政治經濟系,畢業後因信守主義改名守一,於中學任教,後又失業3年,飽受族人歧視、鄰里奚落,迫不得已於山東偽司法機關任書記員。1927年參加中國共產黨,1939年重新入黨。陳守一在鄂豫邊區任司法處長。陳守一在華北人民政府司法部任第二處處長。陳守一籌建中國政法大學,任一部主任。陳守一曾任司法部第五司司長、中國新法學研究院教務長。1954年陳守一任北京大學法律系主任[2]。1980年1月11日創辦北京市法學會,任會長。7月創《法學雜誌》,任社長。1981年專任教授,擔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學位委員會法學評議組召集人、總工會法律顧問副主任、人大常委法制委員會委員、司法部教育司司長。
貢獻
在法學教育方面,陳守一與早稻田大學、大阪大學和東京大學有過交流,培養了2名法理學碩士生,於1984年成為中國第一批博士導師,吳志攀和夏勇就曾受惠於他。
貢獻
- 發表《中國法制建設三十年》、《中國法學三十年》、《必須加強法律科學的研究工作》、《論依法從重從快》、《論法的定義和基本特徵》、《論法制建設和協調發展》、《論政策和法律》等論文。
- 撰:《邊區施政綱領講話》、《馬克思主義關於國家學說》等專題和專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