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網絡審查

大韓民國擁有當今發達國家中最嚴厲的互聯網審查,其主要審查範圍包括與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相關的內容,對政府的批評言論,以及色情賭博等相關信息。[1]

韓國放送通信審議委員會警告頁面。在韓國訪問「有害網站」時,會將用戶重定向至此。警告頁的標題寫著「關於非法、有害資訊(網站)的封鎖告示」(불법·유해 정보(사이트)에 대한 차단 안내/不法•有害情報(사이트)에 對한 遮斷案內)。

歷史

自20世紀90年代互聯網在世界各地興起後,韓國政府就已經開始着手規劃對互聯網的系統性審查和封鎖。英國作家邁克爾·布林英語Michael Breen (author)認為,韓國的網絡審查起源於韓國社會文化中當權者把自己看作是「人民大眾的『仁政』之父」的思想。[1]

1991年,韓國國會審議通過了世界上第一部互聯網審查法律——《電信事業法韓語전기통신사업법》,規定使用互聯網、通信設備的韓國國民「不得接收以及傳播危害公共秩序、社會道德風俗的信息」。[2]1995年,韓國政府依照該法成立了互聯網審查部門「資訊通信倫理委員會韓語정보통신윤리위원회」。該委員會有權監控和審查互聯網內容,並可自主決定是否要將「不良信息」刪除,同時也有權對「散播不良信息」的網民提起刑事訴訟。1996年的頭8個月,互聯網通信操守委員會刪除了超過20萬條的網絡資訊。[3]

2008年,韓國政府成立了放送通信審議委員會,取代原先的資訊通信倫理委員會,而網絡審查力度也隨之加大。新的委員會要求所有訪問量超過10萬人次的網站,必須要求用戶在註冊、發言時填寫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等個人身份信息。與此同時,委員會也有權在30天內任意刪除「遭到網民舉報」、或委員會自行審查發現的網站上的「有害」文章、留言和信息。[4]

在2011年,韓國網站上有超過53,000條網帖和留言遭到刪除。[1]而截至2013年,亦有超過63,000個韓國境內、境外網站遭到韓國政府屏蔽。[5]

2012年8月,韓國憲法法院裁定網絡實名制違憲。[6]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韓國電信事業法,除韓國廣播通信審議委員會外,三個韓國政府的下屬機構也同時負責對互聯網的審查和封鎖,分別是:韓國廣播監管委員會、韓國媒體分級委員會和韓國互聯網安全委員會。其中韓國互聯網安全委員會負責監督韓國的電信商,阻止訪問含有「顛覆國家政權」、「危害未成年人」、「網絡誹謗」、「暴力、色情和裸體」信息的境內外網站。[7]

而韓國政府也依靠其他的國內法律來進行相應的網絡審查行為,如2008年的韓國反美國牛肉遊行期間,政府便依據「傳播虛假謠言罪」起訴了一名參與在互聯網上組織、煽動遊行的網民。[1]

具體審查措施

對朝鮮相關信息的審查

韓國政府使用域名污染的手段,對63個服務器架設在美國日本中國的朝鮮相關網站進行了封鎖,如金日成綜合大學朝鮮新報我們民族之間等。而FacebookTwitter等社交網站上與朝鮮有關的賬號、網帖等亦在韓國遭到屏蔽,同時政府也嚴厲打擊社交網站上所有同情、稱讚朝鮮的討論和報道。[8]

2007年,韓國民主勞動黨黨員金康弼(音譯;김강필)因在網上討論有關朝鮮的話題而遭判有期徒刑1年。[7]2011年,一名韓國網民因在Twitter上發表稱讚朝鮮的言論而遭到逮捕。[9]2012年,一名韓國網民因在Twitter上轉發了宣傳朝鮮政體的網帖,獲判有期徒刑10個月,因其向法官「承諾不會再犯」,法院允許其刑期緩刑執行。[10]

2014年,在韓國的中國留學生宋昶因在社交網站上讚美朝鮮、貶低韓國,而遭韓國法務部驅逐出境,並終生不得入境韓國。據韓國《朝鮮日報》報道,宋昶還在Facebook上自我介紹稱是「進步網民」,並將金日成金正日等列為自己的尊敬人物。韓國法務部表示,看到宋昶的社交網站賬號,「讓人產生這是朝鮮媒體的錯覺」,「擁護朝鮮政權主張的內容太多了」。[11]

對批評政府言論的審查

雖然韓國憲法規定了公民有言論自由的權利,但在互聯網使用中,韓國政府往往以「危害國家安全」和「網絡誹謗」等罪名,對網民的發言進行限制和審查。[7]

2002年,韓國政府關閉了一家反對徵兵制度的網站,並以「刑事誹謗罪」起訴了一名網站聘用的社會活動家,原因是他在該網站發表了一篇批評韓國政府建設一個海軍基地的文章。[7]

2007年,韓國警方大規模抓捕了一批網絡博客作家,相關博客和網站亦遭到刪除和關閉。這些博客作家大多為持不同政見者,且經常在網上發表批評政府政策、總統候選人言行的文章。[12]同一年的韓國大選期間,韓國政府向Naver雅虎YouTube等網站發出通知,要求在與大選相關的頁面上,網民必須提供身份證號等個人身份信息進行實名認證後,才可發表留言和評論。若是外國網民進行評論,則必須以傳真的方式提供護照的複印件,經過審核之後才能發帖。YouTube拒絕執行這一政策,並關閉了該網站韓文界面中與韓國大選有關視頻的評論功能。[13]

2010年,韓國總理室韓語대한민국 국무총리실得到授權,獲准自主監控、審查和刪除任何諷刺時任韓國總統李明博的網絡評論。[1]同年12月,韓國廣播通信審議委員會宣布,將開始研發一套網絡審查指引系統,若國家面臨「政治局勢緊張」的局面,該系統可自動查找和刪除網絡上批評、攻擊政府的言論和信息。[14]

韓國政府有時亦將網絡審查政策本身當作監控和審查的內容,如2012年,一名法官因在網上發表文章批評政府對互聯網的審查而遭到開除。[1]

對其他內容的審查

自2008年起,在韓國境內訪問任何經政府視為「有害」的網站,如未經分級的遊戲、賭博資訊、色情網站等,均會將用戶重定向自韓國廣播通信審議委員會的警告頁面,並出現「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該網站內容不予顯示」的字樣,同時給出一系列韓國相關政府部門的舉報電話。[15]

韓國政府亦要求Naver雅虎等門戶網站和搜索引擎進行敏感詞的過濾和審查:觸發敏感詞時,用戶必須提供身份證號等年齡驗證信息之後才能繼續進行相關搜索。若是外籍人士,則必須以傳真的方式提供護照複印件。[16]2009年,韓國政府要求Google及其下屬網站YouTube也進行用戶的年齡認證,Google拒絕執行,並隨即封鎖了任何IP地址位於韓國的用戶的視頻上傳功能。而該功能直到2012年9月才恢復正常。[17]

2015年2月,韓國廣播通信審議委員會宣布將對Twitter進行全面調查,理由是該網站「包含大量兒童不宜的有害信息」,「而我們不會讓有害內容腐蝕孩子們的」。[18]

2019年2月12日,韓國廣播通信審議委員會宣布再次封禁895個色情、非法賭博和盜版下載等網站,採用了SNI阻斷技術。此舉引發了大量韓國網民的不滿,有26萬網民聯名請願青瓦台反對封禁,隨後廣播通信委員會委員長就溝通不成熟表示歉意,但並未撤回該措施,2月16日更有100多位年輕網民在首爾站站前廣場抗議封禁,有反對聲音認為這是在走中國式審查道路,不過有女權組織認為封禁色情能夠保護女性的權益不受侵害。[19][20]

2019年2月23日中午12時,Bittorrent的官方網站也遭屏蔽,但是通過http連接時不會重定向至warning.or.kr,也不會提示加載失敗,而是網頁長時間空白,屏蔽原因不明。[21]

目前世界上對HTTPS連接進行政府層面審查的國家有韓國[22]中國

2019年3月7日,韓國廣播通信審議委員會召開記者會稱,為了強化阻止非法信息在韓國的傳播,如果NetflixYouTubeFacebook等海外網站出現3次以上違法行為或無法改善違法行為時,網站在韓國的服務會被中止。廣播通信委員會計劃於同年6月制定相關法律修訂案和有關公平利用網絡合同的指導方針。[23]

韓國法律禁止韓國的地圖數據出境[24],因此伺服器在韓國境外的谷歌地圖長期無法在韓國服務。同時,谷歌拒絕接受使用韓國政府提供的經審查的國家地圖數據的方案,所以韓國在Google Maps上的內容並沒有比其他韓國地圖全面[25]

參見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1.3 1.4 1.5 Korea Policing the Net. Twist? It's South Korea. 紐約時報. 2012-08-13 [2016-06-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6-20). 
  2. ^ In South Korea, the Only Thing Worse Than Online Censorship is Secret Online Censorship. 電子前哨基金會. 2011-09-06 [2016-06-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2-08). 
  3. ^ How Countries Are Regulating Internet Content. 南洋理工大學. [2016-06-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9-14). 
  4. ^ Fish, E. (2009). IS INTERNET CENSORSHIP COMPATIBLE WITH DEMOCRACY? LEGAL RESTRICTIONS OF ONLINE SPEECH IN SOUTH KOREA. Asia-Pacific Journal on Human Rights and Law, 2, 43-96.
  5. ^ Why South Korea is really an internet dinosaur. 經濟學人. [2016-06-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6-20). 
  6. ^ 韩国法院裁定网络实名制违宪. 紐約時報中文網. [2012-08-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9-28). 
  7. ^ 7.0 7.1 7.2 7.3 Chung, Jongpil (September–October 2008). "Comparing Online Activities in China and South Korea: The Internet and the Political Regime". Asian Survey 48 (5): 727–751. doi:10.1525/as.2008.48.5.727.
  8. ^ Pro-North Facebook entries face gov't crackdown. 中央日報 (韓國). 2010-12-21 [2016-06-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2-01). 
  9. ^ S. Korean man indicted for pro-Pyongyang postings on Internet, Twitter. 韓聯社. 2011-01-10 [2016-06-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7-22). 
  10. ^ 韩国男子转发朝鲜宣传帖子被判刑. 紐約時報. 2012-11-23 [2016-06-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8-12). 
  11. ^ Record China. 北朝鮮を賛美した中国人留学生、韓国から強制追放される=中国ネット「韓国に言論の自由はない」. www.recordchina.co.jp. [2014-10-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19) (日語). 
  12. ^ Tough content rules mute Internet election activity in current contest. 中央日報 (韓國). 2007-12-17 [2016-06-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3). 
  13. ^ Google Disables Uploads, Comments on YouTube Korea. PC World. 2009-04-13 [2016-06-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5-12). 
  14. ^ 단독 정부, ‘긴장상황’때 인터넷글 무단삭제 추진. 韓民族日報. 2010-12-22 [2016-06-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7-21). 
  15. ^ 韩国廣播通信審議委員會警告页面.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4-30). 
  16. ^ Searching For An Adult Topic? You'll Have To Prove Your Age To Google Korea. Search Engine Land. 2007-05-17 [2016-06-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7-17). 
  17. ^ Google re-enables YouTube uploads in Korea, following a 3 year block. The Next Web. 2012-09-06 [2016-06-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18. ^ 韩国执法部门调查Twitter涉嫌传播色情内容. 網易. TechWeb.com.cn. 2015-02-02 [2016-06-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8-08). 
  19. ^ https 차단 정책에 대한 반대 의견. 大韓民國青瓦台. 2019-02-11 [2019-09-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3-30). 
  20. ^ ‘인터넷 검열 금지’ 앞세운 “야동 허하라” 남성들 시위 가보니. 韓民族日報. 2019-02-17 [2019-09-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04). 
  21. ^ 2019년 인터넷 검열 논란. 나무위키. [2019-03-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15). 
  22. ^ Sergiu Gatlan. South Korea is Censoring the Internet by Snooping on SNI Traffic. Bleeping Computer. 2019 [2021-05-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06) (美國英語). 
  23. ^ 불법행위시 넷플릭스·유튜브 차단도 불사…칼 빼든 방통위. IT朝鮮. 2019-03-07 [2019-09-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3-30). 
  24. ^ 谷歌与韩国网络监管斗智斗勇. 紐約時報中文網. 2013-10-15 [2021-05-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18). 
  25. ^ 为什么一些国家在谷歌地图上被大面积屏蔽?. ABC News. 2019-02-22.